开启无障碍
导 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指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利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一级事项 行政许可 二级事项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物保护法》
公开主体 湘西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公开层级 州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具体内容

公开具体内容 事项名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湘西自治州内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事项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①有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充分理由; ②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③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④申办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2.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审批 ①文物保护保护单位安全风险评估,暨工程实施有充分的理由 ②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安全防护工程,必须遵循对文物原状及历史风貌最小干预的原则 ③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④申办材料合法、齐全、规范 四、禁止性要求 无 五、申请材料目录 1、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书(原件1份) 2、申请书(原件1份) 3、由相关专业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工程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编制的修缮方案和工程设计资料(原件1份)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审批 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可到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索取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下载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广类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5590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批文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或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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