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湘西州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计划》和《州实有人口专项组工作制度》有关要求,依据《州实有人口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责》,我局按照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本年度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政策条例,立足州情,着眼长远,积极发挥人社部门的职责和作用,不断创新思路,努力推动新形势下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系统化、实效化方向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高效、有序运转,我局专门成立局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组,组长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州绩效考核办主任吴明强担任,副组长由州人社局副调研员向仍稳担任,成员有:就业科科长鲁纪冰,养老保险科科长彭正和,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徐卫,新农保科科长曹贤文,法规科科长向必红,劳动仲裁院院长严洪涛,劳动监察保障局局长邓万学,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杜鹏等,另外,局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专项组设专项联络员一名,由杜鹏同志担任,主要负责与州实有人口专项组加强联络,发挥本部门与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沟通、桥梁、纽带作用。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流动人口就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
(二)指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工作,按规定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综合培训条件的流动人口职业培训力度,大力促进流动人口就业,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境外人员在湘就业的相关管理服务工作;
(三)依法依规为流动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服务;
(四)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流动就业人员的劳动纠纷,查处侵害流动就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流动就业人员的职业中介欺诈行为;
(六)负责流动人才的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
(七)完成专项组赋予的其它职责任务。
四、工作任务
(一)积极配合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政策研究
积极配合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政策研究,系统性地提出搞好以农民工为主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具体政策措施的提出提供思路和方向。
(二)不断完善健全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强化农民工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力争2013年下半年“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2013年11月、12月,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行动, 2014年上半年制定下发指导意见。
3、推动农民工集中地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实有人口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维护实有人口权益。
(三)提高农民工参保比例和保障水平
1、推动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2013年11月、12月,完善配套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努力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的覆盖面。
2、强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质量,努力提高为农民工参保缴费服务质量。
3、2013年底前,探索建立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机结合、优势互补的流动人口保险保障体系,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建立适应流动人口的产品。
(四)继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
根据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开展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57号)精神,我州把“创群众满意岗位、创诚信服务单位”作为工作目标,把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紧紧围绕民生事业这个中心,大力倡导诚信服务理念。201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五个统一”原则,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发动举办“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等各类就业服务活动,不断将诚信服务主题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五)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治理行动,逐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根据《关于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州人社函[2013]47号),2013年3月份,会同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工商、税务、国资委、总会等部门,联合下发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分别定于6月、9月开展两次联合专项治理整顿行动,通过依法联合执法,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有效打击针对流动就业人员的职业中介欺诈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将其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由于此项工作牵扯面广,涉及科室多,各成员之间要积极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任务高效完成。
(二)严谨工作,认真总结。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坚持定期总结汇总,重要经验、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及时上报局专项组,重要情况经局专项组研究后由联络员及时报送州专项组。
(三)坚持考评,赏罚分明。局实有人口专项组坚持对局属各成员科室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时间为每年的12月底前,依据州实有人口服务管理考评细则进行,主要考评成员科室履行职责情况和目标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对任务完成出色的及时给与奖励,对消极应付,工作不负责任的要严厉责罚,做到赏罚分明。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