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四措施打好“清明”腐败歼灭战

2014-04-02 14:38 作者:熊辉 来源:永顺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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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狠抓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湖南省永顺县采取多项措施,为党员干部打好节前“预防针”,把好“廉关”、过“廉节”。

  严格落实规定促廉。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严禁以节日为名,收受、索要、变相收受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使广大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深化宣传教育倡廉。利用《溪州清风》手机报编发“清明节”专题手机报向广大党员干部进行群发,并坚持每天发一条廉政提醒短信,加强节日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宣传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全县开展“廉内助”助廉活动,动员、倡议党员干部家属协助每个党员干部做好个人廉洁自律工作,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禁得起诱惑,受得住考验,不断巩固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确保政治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督廉。做好节日期间信访接待、举报受理查处工作,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顶风违纪的,决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县电视台,《永顺情况》、《溪州清风》手机报、网络等平台,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加强监督。

  加大查处力度保廉。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暗访组,在节前对各单位执行《廉政准则》和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严格用车登记制度,杜绝公车私用、借用,或将公车停放在休闲、餐饮等娱乐场所,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同时,在节日期间,精选重点时段、特殊地点,针对私驾公车、公款消费等行为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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