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 “三个强化”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2014-04-08 08:37 作者:石林荣 张明和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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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节期间,花垣县推出“三个强化”举措,全力确保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该县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是森林防火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专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面推行乡镇主要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组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该县加大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方式。对农村痴、呆、傻、精神病人及儿童等特殊群体人员的监护人,严格落实“一对一”的监护责任。全县18个乡镇共组建村护林防火巡查队伍288支,落实专兼职防火巡查人员300余人,全面加强林区护林防火巡查。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24支,落实扑火应急队员1100余人,严格实行半军事化管理,24小时保持临战戒备。

  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县防火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建专门的督查组,对各乡镇、村组护林防火巡查、野外火源管控、防火应急准备、防火值班调度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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