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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看变化:国有经济地位稳固 非公经济比重上升

作者:中新社   来源:中新社   时间:2002-10-08 00:00:00   点击:2244
国家统计局官员今天在此间向记者透露,改革开放以来,通过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国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得以调整。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迅速上升,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发展格局。   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测算,在一九九七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七万四千七百七十二亿元中,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实现五万六千六百七十六亿元,占百分之七十五点八,而在一九七八年该比重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一;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实现三万一千二百九十六亿元(其中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四千八百六十亿元),集体经济实现二万五千三百八十亿元(其中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中的集体成分一千六百五十七亿元),分别占经济总量的百分之四十一点九和百分之三十三点九;一九七八年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百分之五十六点二和百分之四十二点九。一九九七年和一九七八年相比,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下降了二十三点三个百分点,其中国有经济下降了十四点三个百分点,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绝对优势发生了显著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占百分之七十五点八,仍处于主体地位。在具有垄断性的基础产业部门(如铁路、民航、邮电通信、城市水电煤气等)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如科研、教育、国防、金融保险等),国有经济仍具有绝对优势和较强的控制力。   在一九九七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其他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私营和个体成分)实现一万八千零九十六亿元,占百分之二十四点二;而在一九七八年该比重仅为百分之零点九。一九九七年与一九七八年相比,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上升了二十三点三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在总量上增长较快,而且扩展到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在一九九七年各产业增加值中,非公有制经济实现部分所占比重最高的是“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百分之五十三点八),其次是“农林牧渔业”和“工业”(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七点五和百分之二十一点二),比重最低的是“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也占百分之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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