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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人:   来源:州人事局   时间:2008-08-11 08:26:45   点击:240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州办发〔2005〕2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吉首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对象和条件

  范围:湘西自治州常驻居民户口1年以上。

  1、市规划局规划专业岗位3人。

  对象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的),城市规划、土木建筑专业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职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8年6月1日后出生的)。

  2、市公路局(差额事业编制)路桥专业岗位2人。

  对象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的),路桥专业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职人员)。

  3、市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事业编制)路桥专业岗位1人。

  对象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的),路桥专业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职人员)。

  4、市旅游质监所(全额事业编制)英语专业岗位1人。

  对象和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的),英语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含在职人员)。

  5、市文化馆(全额事业编制)舞蹈专业岗位1人。

  对象和条件: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的),舞蹈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职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要求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11日—8月15日。

  2、报名地点:吉首市人事局(乾州新区市政大楼B栋6楼)。联系电话:8520625。

  3、报名要求:①报名范围: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②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二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③经物价部门审核,每个考生应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笔试后进入其他程序应试所需的费用另行通知。④报考对象由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初审,经州人事局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⑤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5的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5但达到1:2以上的是否开考由市人事局报请市委市政府、州人事局审批。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事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出题制卷,统一阅卷评分。笔试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每科满分为100分,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三天到报名点领取。考试时间:2008年8月27日。考试地点:吉首城区,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全市统一进行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的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舞蹈专业岗位的面试内容以舞蹈表演为主。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到县以上医院进行,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结果及确定拟聘对象都要分别按程序向社会公示3-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才能进入下个程序。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首次聘用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若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作自动放弃处理,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对象进行体检和考核。在职人员录用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保留原身份。

  七、本招聘简章由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湘西自治州人事局

  吉 首 市 人 事 局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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