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家住吉首市的宋小姐拨打晚报热线,反映在步行街附近,两名学生模样的女子手持一份刊载地震新闻的《团结报》,怀抱募捐箱动员路人为灾区捐款。募捐箱上没有任何单位的标识,两名女子也没有佩带任何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标牌。记者就此采访了州民政局慈善办公室主任田茂旭和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欧天国。
5月16日下午,记者赶到州民政局慈善办公室时,办公室里已挤满了前来捐款捐物的市民。工作人员一边清点钱物,一边为捐赠者开具收据证明。田茂旭告诉记者,目前,能够接受代表政府接受捐赠的合法机构,只有州慈善总会和州红十字会两个组织。个人捐款或各单位、组织在单位、系统内部组织募捐后,可将所得款项交给州慈善总会或州红十字会,再由州慈善总会或州红十字会出具收据证明。
针对一些街头募捐行为,田茂旭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这些面向市民的街头募捐活动,包括一些义演、义卖行为,都必须提前向慈善总会或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慈善总会或红十字会派专人参与活动,监督募捐所得款项的数额和流向。
州红十字会欧天国副会长告诉记者。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在开展募捐活动时,都会按要求佩带有红十字会标识的标牌和工作证,市民可注意识别。
州慈善总会与州红十字会通过本报呼吁广大爱心人士,在为地震灾区奉献爱心时,尽量选择正规渠道,把爱心献给真正需要的人,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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