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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2015-04-08 00:00 作者:刘峰 来源: 【字体:

湘西自治州统计局

湘西自治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325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136)和《湘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州政发〔20133要求,我州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州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普查,摸清了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掌握了我州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要求和《湘西州第三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安排,州统计局和州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我州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400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856个,增长42.4%;产业活动单位19355个,增加4016个,增长26.2%;个体经营户132612个,增加2587个,增长2%(详见表1-1)。

 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6400

100.0

    企业法人

6828

41.6

    机关、事业法人

5045

30.8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4527

27.6

二、产业活动单位

19355

100.0

    第二产业

2581

13.3

    第三产业

16774

86.7

三、个体经营户

132612

100.0

    第二产业

14378

10.8

    第三产业

118234

89.2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5757个,占35%。批发和零售业1748个,占10.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572个,占9.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6522个,占5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4770个,占18.7%;住宿和餐饮业11468个,占8.6%(详见表1-2)。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16400

132612

 

采矿业

748

227

 

制造业

1058

1032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67

20

 

建筑业

378

3942

 

批发和零售业

1748

6652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3

24770

 

住宿和餐饮业

196

1146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2

810

 

金融业

35

0

 

房地产业

371

4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4

226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51

174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3

1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3

8178

 

教育

1001

13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95

490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72

124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5757

0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68个;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14个。

 
 
 
 

 2013年末,全州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6828个,比2008年末增加2793个,增长69.2%。其中,内资企业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4%,私营企业占68.3%(详见表1-3)。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6828

内资企业

6810

 国有企业

251

 集体企业

126

 股份合作企业

17

 联营企业

19

 有限责任公司

473

 股份有限公司

181

 私营企业

5033

 其他企业

71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

外商投资企业

11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5213人,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424人,占22.1%;制造业52850人,占16.3%;教育36851人,占11.4%。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82330人,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36418人,占48.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7898人,占13.4%;住宿和餐饮业34594人,占12.3%;(详见表1-4)。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人)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25213

282330

 

采矿业

23235

894

 

制造业

52850

2416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984

48

 

建筑业

23275

10424

 

批发和零售业

31761

13641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428

37898

 

住宿和餐饮业

5089

345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332

1653

 

金融业

1721

0

 

房地产业

4970

99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069

468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284

42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826

3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08

20420

 

教育

36851

66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7681

118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508

4002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1424

0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417人;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7人。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447.97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319.25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2%,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1128.72亿元,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78%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州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6567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6.2%。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023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29.6%;批发业1155个,占16.9%;建筑业373个,占5.5%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126234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71.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55678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1.5%;批发业20378人,占11.5%;建筑业17455人,占9.9%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04.8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77.4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4.09亿元,占7.9%;房地产开发经营64.47亿元,占4.5%(详见表1-5)。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资产总计

 

(个)

(人)

(亿元)

 

合 计

6567

126234

504.89

 

工业

2023

55678

177.4

 

建筑业

372

17455

22.02

 

交通运输业

142

2916

4.83

 

仓储业

21

292

5.65

 

邮政业

29

443

0.18

 

信息传输业

25

685

1.99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3

177

0.13

 

批发业

1155

20378

43.02

 

零售业

554

5242

13.23

 

住宿业

127

3264

8.88

 

餐饮业

60

999

2.0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45

1676

64.47

 

物业管理

106

1686

1.3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63

4580

114.09

 

其他未列明行业

1377

9948

44.62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45个,从业人员815人,资产总计0.98亿元。

 
 
 

 

  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1%。其中,节能环保产业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0.9%;新材料产业6个。

   有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671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4%。其中,节能环保产业3746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1.1%;新材料产业3628人,占1.1%

 六、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3年末,全州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109个,非文化法人单位所属的文化产业活动单位(以下简称文化产业活动单位)9个,文化产业个体经营户2371户。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文化制造业单位占4.8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占2.5 %,文化服务业单位占92.7%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有从业人员22876人,文化产业活动单位有从业人员52人,文化产业个体经营户有从业人员6718人。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从事文化制造业的占19.3 %,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占2.6 %,文化服务业占78.1 %

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7.11亿元。其中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7.46亿元,占47 %。在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中,文化制造业占10.9%,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占6.2 %,文化服务业占82.9 %

公益性文化事业法人单位的年末资产为6.67亿元。其中,文化服务业事业法人单位占85%,社团等其他法人单位占15%

七、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42%,比2008年末提高了7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30.8%,下降了6.6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27.2%,下降了0.4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2%,提高了1.3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12.9%,下降了2.4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5.1%,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13.9%,比2008年末下降了4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6.1%,提高了6.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33%,比2008年末下降了7.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7%,提高了7.1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吉首市占20.3%,比2008年末提高了3.5个百分点;泸溪县占10.6%,提高了1.3个百分点;凤凰县占12.3%,提高了0.5个百分点;花垣县占11.9%,下降了1.7个百分点;保靖县占11.6%,提高了0.5个百分点;古丈县占10.6%,下降了0.7个百分点;永顺占12.9%,下降了1.9个百分点;龙山县占14%,下降了1.5个百分点。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吉首市占25.3%,与2008年末持平;泸溪县占11.5%,提高了1.6个百分点;凤凰县占11.3%,提高了0.6个百分点;花垣县占14.4%,下降了3.4个百分点;保靖县占9.8%,下降了0.3个百分点;古丈县占4.6%,提高了0.7个百分点;永顺占11.7%,下降了1.1个百分点;龙山县占11.4%,下降了0.4个百分点(详见表1-6)。

 

1-6 按县市分的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16400

100

323579

100

吉首市

3332

20.3

81924

25.3

泸溪县

1731

10.6

37336

11.5

凤凰县

2024

12.3

36641

11.3

花垣县

1954

11.9

46562

14.4

保靖县

1903

11.6

31765

9.8

古丈县

1042

6.4

14800

4.6

永顺县

2116

12.9

37807

11.7

龙山县

2298

14.0

36744

11.4

  

 

在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10.8%,比2008年末提高了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89.2%,下降了2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8.9%,比2008年末下降了5.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1.1%,提高了5.1个百分点。

   在个体经营户中,吉首市占15.6%,比2008年末下降了5.3个百分点;泸溪县占9.6%,提高了1.4个百分点;凤凰县占14.8%,提高了0.2个百分点;花垣县占11.1%,提高了0.3个百分点;保靖县占9.9%,下降了0.2个百分点;古丈县占3.5     %,下降了0.6个百分点;永顺占18.7%,提高了4.2个百分点;龙山县占14%,提高了0.1个百分点。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吉首市占12.5%,比2008年末下降了7.1个百分点;泸溪县占11.2%,提高了4.2个百分点;凤凰县占15.7%,下降了1.9个百分点;花垣县占10.1%,提高了0.8个百分点;保靖县占9%,下降了1.9个百分点;古丈县占3%,下降了1.5个百分点;永顺占18.5%,提高了3.5个百分点;龙山县占20%,提高了4个百分点(详见表1-7)。

 

1-7 按县市分的个体经营户和从业人员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人)

比重(%

合 计

132612

100

282330

100

吉首市

20723

15.6

35376

12.5

泸溪县

12688

9.6

31628

11.2

凤凰县

19620

14.8

44295

15.7

花垣县

14761

11.1

28642

10.1

保靖县

13071

9.9

25374

9.0

古丈县

4646

3.5

8570

3.0

永顺县

24762

18.7

52120

18.5

龙山县

22341

16.8

56325

20.0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本次普查的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无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和无挂靠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战略性新兴产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是按照经济活动进行划分,是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集合,是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基础上,对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5]文化及相关产业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包括10个行业大类,50个行业中类、120个行业小类。

6]规模以上文化产业划分:

包括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限额以上文化批发零售企业、规模以上文化服务业企业。分别指《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所规定行业范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企业;从业人数在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7]其他说明:

    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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