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州土地利用和建设规划管理,保持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规建设(以下简称整治“两违”)高压态势,确保城乡建设秩序得到根本好转,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州整治“两违”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和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和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各级各部门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职能,规范良好的用地和建设秩序,为加快建设美丽开放幸福新湘西提供良好用地和建设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自查自纠和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干部带头、发动群众的原则;坚持讲究方法、以点带面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深入开展整治“两违”工作,有效打击、制止违法用地及违规建设行为,实现“两年消存量,保持零增量”目标,彻底改变城市、乡村建设散乱无序的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执行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应严把建房审批关,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加大对建房的指导和管控力度。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全面启动村级规划编制,优先把60个特色民俗村寨、300个传统村落、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00个精品村纳入计划,做好各类规划衔接工作,形成多规合一的村级发展规划。
(二)严控违建增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坚持“零容忍”态度,采取果断措施,继续保持查处违法用地违规建设的高压态势,将“两违”制止在萌芽状态。
(三)稳妥消化存量。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要全面摸清重点区域的存量“两违”建筑底数,制定年度存量处置方案和月度处置计划,分类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切实做好补办手续发证和依法拆除工作,严禁以罚代法、以罚代拆。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存量分类处置任务。
(四)强化疏导服务。要统筹考虑村集体组织宅基地来源,积极采取农用地转用方式,确保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有合法的宅基地来源。要严格遵守有关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切实履行审批职责,完善审批资料,做到便民利民。对征地拆迁安置,尽量实行集中安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做好建房指导工作,从建房的选址、样式、楼层、装饰等方面,事前提供指导咨询服务,事中做好监管落实,让建房既依法依规又具有湘西特色和民族特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治“两违”工作纳入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和建设美丽湘西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和湘西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整治“两违”工作,形成书记负总责,县市委常委、常务副县市长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切实从领导层面加强和推进整治“两违”工作。加强整治“两违”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
(二)健全巡查机制。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充分发挥县市整治“两违”办及成员单位的巡查监督职责,落实乡镇(街道)的网格化巡查主体责任,加强村(社区)干部监控责任机制,充分利用基层力量,强化“两违”源头管控。国土、住建、规划、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整治“两违”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公布“两违”情况,曝光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两违”案例。各有关单位要上墙公示整治“两违”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责任人以及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鼓励群众参与整治“两违”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运用效能监督、绩效管理、部门评价、公众评议等多种形式,对整治“两违”情况进行月度督查和综合评价。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的有关责任人由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在湘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对连续三次或累计四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的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包庇、失职渎职以及查处不力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