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副局级以上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8〕10号)精神,确保我州全面完成2018年省委、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各项目标任务,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州委、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的,“一把手”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尽最大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合作,上下联动,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州直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县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工作的指导。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针对各项民生实事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事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提供优质服务。各级财政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投入,加强对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强化督查调度。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和州直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调好关系,优化实事项目建设环境,加强督查督办,对进度不快、工作措施不力的县市和单位督促整改。各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的督促检查制度,提高督查督办效率,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管,对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对挪用、挤占、抵扣、滞留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专项资金的,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各级统计部门要依法对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统计数据进行评估认定,确保真实可靠、客观公正。各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促进各项重点民生实事目标全面完成。
四、严格考核管理。各级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后续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后续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绩效考核办、为民办实事考核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考核实施细则,严格对各级各责任单位进行量化考核。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