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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州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1171
  • 文号:州政发〔2019〕17号
  • 统一登记号:XXCR—2019—00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签署日期: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9-12-25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重新公布州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职,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成果,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等精神,经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重新公布州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第一批)。其中,主要职责403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229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63项、公共服务事项257项(详见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厘清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准确履职。

  二、州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州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完善。州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履行职责的州直部门提出,经州司法局审核后报州政府审批。

  三、州政府工作部门要以此次重新公布责任清单为契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过来,州人民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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