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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2019-12-25 16:33 作者: 来源: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相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州政务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县(市)推广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经组织县市和州直部门进行清理和衔接,形成了《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这次公布的《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是按照“四级四同”的要求进行清理发布实施的,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务必思想上高度统一,明确常务副县市长任组长,县市政府办副主任、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政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县市直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落实协调小组,定期研究、协调、调度、通报相关工作,确保事项落地落实。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好全州推进工作,州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州直单位抓好落实。

二、认真落实。各县市、州直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清单》,任何单位不得减少事项、不得增加事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是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减事项的,须报州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州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意见,报州政府审定,全州统一适时调整。要将事项录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制定标准化办理流程和服务指南,简政便民,在州、县市门户网站和办理大厅公布,切实组织好事项办理。

三、严格督办。州政府督查室、州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不同形式,对事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办并进行通报,确保事项于2020年3月底前全部推进到位。

附件列表

1、湘西自治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245项)

2、湘西自治州本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141项)

3、湘西自治州本级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35项)

4、湘西自治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315项)

5、湘西自治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139项)

6、湘西自治州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69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5日        


相关文件:
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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