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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湘西自治州省级产业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成果的通告

2021-04-13 11:27 作者: 来源: 【字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8〕7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24号)精神,现将全州省级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予以发布(详见附表1),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果运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上汇报,积极服务指导,做好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宣传引导,区域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扎实有序推动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为我州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大力推行成果运用。经批准的区域性评估报告在有效期内的应予以采用,不再重复评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区域评估成果在有效期内供各相关审批部门和区域内落户企业共享使用,同步报住建、行政审批部门,纳入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方便为相关项目业主提供查询和使用。

三、充分释放成果红利。各产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价事项对应的审批部门应按《关于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的实施办法(试行)》(州政办发〔202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相应审批事项的告知承诺制,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

附件:1湘西自治州省级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公示清单表

2、区域评估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模板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46        



相关文件:
湘西自治州省级产业园区区域评估成果公示清单表.docx
区域评估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告知承诺书示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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