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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湘西政务督查(通报第3期)

2018-05-18 11:43 作者: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2018年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
  1-4月进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州政府工作安排,5月7日至11日,州政府督查室、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水利局组成督查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等方式,对2018年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1-4月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比较有力。大部分县市区、州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认真学习传达了《2018年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州政办函〔2018〕20号),并及时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责任总体落实较好。
  (二)指标分解总体较实。各县市区认真履行州定20件民生实事主体责任单位职责,积极主动同州直相关主管单位衔接,加强县直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及时将民生实事各项指标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街道)、村(社区)。据初步统计,截至4月底,全州20件州定民生实事45个指标任务,已细化分解到位41个,占91.1%。
  (三)工作合力不断增大。大部分州直单位充分发挥州定20件民生实事牵头单位作用,认真督促指导县市区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州教体局、州民政局、州畜牧水产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水利局、州烟办等州直牵头单位已制定出台了相关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从21个州直牵头单位上报资料情况看,17个州直责任单位认真调度了其牵头负责的民生实事项目1月至4月推进情况,深入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并向相关县市区提出整改意见建议。
  (四)各项任务推进有序。截至4月底,全州五大类20项45个指标360小项中,318小项已完成既定目标,占总指标数的88.3%(详见附件1)。分县市区来看,1月至4月既定目标完成率分别是:龙山县93.3%、凤凰县93%、花垣县92.9%、湘西经开区91.7%、泸溪县86.4%、古丈县86.4%、吉首市85.7%、保靖县84.4%、永顺县83.7%。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单位重视不够。个别单位没有认真学习州政办函〔2018〕20号文件,凤凰县对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指标一季度目标任务不知晓;州移民局履行牵头单位责任不够,采集上报的吉首市、龙山县移民扶持资金发放情况不真实。
  (二)少数指标分解不到位。截至4月底,4个指标没有细化分解到位,分别是:新修农村公路因涉及部分项目调整,州交通运输局正在组织各县市进行逐项核实,尚未全面细化分解到具体路段;16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尚未确定,分别是古丈县7个、永顺县9个;州住建局、州旅发委牵头负责的新建城乡公共厕所任务,还有40个没有细化分解到位,分别是吉首市28个、泸溪县8个、湘西经开区4个。
  (三)部分项目进展较慢。截至4月底,全州共有42小项工作较为滞后,没有实现既定目标,分别是保靖县、永顺县各7项,吉首市、泸溪县、古丈县各6项,凤凰县、花垣县、龙山县各3项,湘西经开区1项(详见附件2)。
  (四)业务指导力度不够。州人社局、州扶贫开发办、州质监局、州文广新局等单位没有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将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等同于一般业务性工作,对县市区工作指导力度不够。州财政局、州农委、州卫计委没有全面调度县市区州定相关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且未按要求上报综合分析材料。
  (五)信息数据统计不一致。州直牵头单位与部分县市区采集的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信息不一致,数据出入较大。中小微企业产品免费检验检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规范化建设、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信息采集工作,均不同程度存在类似问题。
  三、下步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州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州政办函〔2018〕2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履行州定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牵头单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全面细化指标。各县市区要在本次督查基础上再次开展任务指标细化分解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指标分解精准到位。针对新建农村公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城乡公共厕所等尚未分解到位指标,县市要加强同州直牵头单位衔接沟通,务必于6月底前全部明确具体建设地点。
  (三)加快项目建设。各县市区要对照州政办函〔2018〕20号明确的季度目标,督促具体实施部门科学制定工作“月安排”,对标对表抓好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对于42小项进展较慢项目,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推进措施,追回落后进度,并于6月底专题上报完成情况。
  (四)加强统筹协调。州直相关单位要突出问题导向,下移工作重心,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种问题,真正将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样板工程、民心工程、廉洁工程,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各州直牵头单位每季度要到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活动一次以上,州人社局、州扶贫开发办、州质监局、州文广新局等州直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并报州政府督查室备案。
  (五)精准调度信息数据。各县市区、州直牵头单位要严格落实“一月一调度”制度,并于每25日前按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州直有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县市对口部门上报信息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并及时向下反馈沟通核定情况,确保各县市区、州直有关单位上报信息真实、准确、一致。
  附:1、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1-4月进展情况一览表
    2、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1-4月滞后问题清单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年5月18日

 

 

相关文件:
湘西政务督查第3期-州定20件民生实事项目1-4月进展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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