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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湘西政务督查(通报第4期)

2021-06-27 09:23 作者: 来源:湘西州人民政府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垃圾治理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的督查通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安排部署,5月26日至28日,州政府督查室、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砂石土矿综合整治、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垃圾治理典型案例整改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就垃圾治理典型案例整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8县市均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改方案。从整改效果来看,吉首市、凤凰县、龙山县整改效果较好,乡镇焚烧炉已全部拆除取缔,吉首市复绿工作已基本完成,凤凰县、龙山县正在进行覆土复绿;吉首市和凤凰县在乡镇采取建立临时压缩转运站、设置勾臂箱等方式,定时定点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并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龙山县采取PPP模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5个乡镇已纳入第三方公司生活垃圾保洁清运服务,7月份覆盖所有乡镇。从整改进度来看,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泸溪县、永顺县进度较慢,部分焚烧炉拆除后未及时开展生态修复,对拆除焚烧炉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只注重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而偏远村寨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存在一定难度;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滞后。

(二)具体情况

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在进行厂区主厂房及配套附属建筑物主体工程、飞灰填埋场分割坝建设和发电上网110千伏线路工程施工。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项目前期大部分审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PPP项目入库。

2.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截止5月31日,全州乡镇垃圾焚烧炉累计拆除140座,剩余81座。其中,吉首市拆除6座,剩余0座;泸溪县拆除11座,剩余19座;凤凰县拆除23座,剩余0座;古丈县拆除21座,剩余0座;花垣县拆除9座,剩余9座;保靖县拆除9座,剩余19座;永顺县拆除14座,剩余34座;龙山县拆除47座,剩余0座。

3.乡镇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吉首市编制了《吉首市乡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计划年内建成7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目前已完成选址;采购整体式垃圾压缩机6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专门用于中转站建成前的乡镇生活垃圾清运。泸溪县年内计划建设达岚镇、白羊溪乡2座乡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尚处于选址、设计等前期阶段。凤凰县编制了《凤凰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体化实施方案》,将17个乡镇纳入城乡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服务外包,6月底可完成招标工作;设置临时垃圾转运点10个、转运车7台、整体移动压缩箱9个,专门用于清运农村生活垃圾;规划建设10座乡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已完成选址4座。古丈县与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协议,正进行城乡垃圾处置体系设备采购挂网前期工作,年内计划建设5座乡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正进行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花垣县完成乡镇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目前由长沙中联重科与乡镇协调,负责垃圾收运处理。保靖县安排县环卫所负责收运已拆除焚烧炉的乡镇生活垃圾,统一转运到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永顺县今年计划建设8座乡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正进行选址等前期工作;已拆除焚烧炉的乡镇生活垃圾由乡镇自行收集转运至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龙山县采取PPP模式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由第三方公司负责乡镇保洁清运工作,年内规划建设的13座乡镇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已开工10座。

4.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古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于今年4月已建成混凝土结构泔水集中收集处理池,对填埋场库尾挡水堤外原泔水垃圾进行了临时处置;聘请湖南凡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水质全面检测。花垣县编制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计划6月初挂网进行公开招标;从废水排放口增设一段长约800米的专用管道,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通过该管道排入天然溪沟;购置了垃圾填埋场水质检测设备,对渗滤液调节池覆盖膜上的雨水在排放前先进行检测,达标后直接排放,未达标则泵入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停止实施填埋场土地增减挂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整改工程设计。

5.群众反映问题整改。典型案例通报的凤凰县廖家桥镇焚烧站已拆除,正进行覆土绿化工作;永顺县芙蓉镇雨龙村垃圾焚烧点目前已经拆除复绿。

二、存在问题

(一)永顺县焚烧发电项目进展较慢。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未进入国家财政部PPP信息平台储备库,8月底前开工建设存在一定难度。

(二)垃圾焚烧炉整改标准不高。检查中发现古丈县红石林镇天龙坪村、龙山县茨岩塘镇焚烧站点只拆除炉体,附属设施未及时清理拆除;泸溪县洗溪镇交警中队对面焚烧炉拆除后进行了覆土复绿,但原有炉渣未及时清理。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不彻底。古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对原临时堆放的餐厨垃圾已经清出,并固化覆盖堆放,但仍然存在清理未彻底等问题。花垣县填埋场经省住建厅排查指出的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

(四)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保靖县、泸溪县、永顺县对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重视不够,未按照州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要求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滞后。乡镇垃圾焚烧炉拆除后部分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镇区生活垃圾采取定时定点收集,统一转运县城垃圾填埋场处理,但偏远村寨垃圾清运处理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存在乱倒、乱埋、露天焚烧等二次污染风险。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快焚烧发电项目进度。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要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力争2021年11月底顺利投入试运行。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PPP项目入库申报等前期工作,审批通过后及时启动项目招标,确保8月底前开工建设。龙山县要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区域统筹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

(二)进一步规范焚烧炉整治。拆除焚烧站构筑物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建筑垃圾,可回填利用或进入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拆除的设备、设施要分类处置,可回收的进行回收,不可回收的按要求进入垃圾填埋场处置。垃圾焚烧炉残留炉渣,按要求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加强暂时保留的焚烧炉运行管理。焚烧站内要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堆存池,进场垃圾需进行二次分类,优先回收利用,并及时焚烧处理,避免堆沤产生臭气和垃圾渗漏液。垃圾焚烧炉焚烧产生的炉渣,要单独收集,建设专门的炉渣堆存场,做到防雨、防流失、防扬散,并按要求定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按操作规程,禁止明火燃烧,建立运行管理台账,落实“三防(防雨、防流失、防扬散)”设施,对进场垃圾、出场焚烧炉渣进行计量管理。加快出台乡镇垃圾焚烧炉拆除后的生态修复标准和保留焚烧炉整治的指导意见。

(三)完成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古丈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临时堆放的餐厨垃圾应尽快合法合规清理彻底,加大投入,抢抓进度,做到“应改尽改”。花垣县应抓紧时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填埋场开展整改工程设计,切实做好场内雨污分流和分区封场工程,全面完成整改。及时开展全州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回头看”,发现问题,即刻交办,限时整改,确保不再出现环境污染风险和乡镇垃圾顺利入场填埋。

(四)提升农村垃圾清运能力。科学合理确定农村垃圾清运次数和时段,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杜绝生活垃圾乱倒、乱埋、露天焚烧现象发生。针对节假日、虚场等特殊时段,适当增加保洁和清运频次,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同时加大城乡同建同治考核检查力度,定期督查、考核、通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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