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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通知》解读

2022-05-21 10:00 作者: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一、政策背景

(一)国家层面。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以及长江流域各类生产生活、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共分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资源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96条。

(二)省级层面。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1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号),提出7大类27小点工作任务,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对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要求,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2〕6号)。

三、主要内容

《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通知(送审稿)》主要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湘西高新区要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充分引导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加强互动,形成合力。州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服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财政投入,加强信贷政策指引,完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大力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强化法治意识、环保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长江保护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五是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责任分解表。共将加强学习教育、健全规划政策体系、强化国土空间管控、完善生态环境管控措施、建立环境应急联动体系等23项工作内容分解至各州直有关单位。

州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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