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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西州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办法》的解读

2022-06-15 15:10 作者: 来源: 【字体:

一、相关背景 

2019年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人社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之后湖南省出台《关于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就业规〔2020〕607号)。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本实施办法。

二、政策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关于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就业规〔2020〕607号)《关于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的通知》(州财综〔2017〕11号)《十四届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7次(12)》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三、起草过程

我会以《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为依据,坚持突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起草了《湘西州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征求相关部室、服务对象、县市残联及州直部门意见,就《实施方案》进行研讨审定,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五部分十五条,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完善残保金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二是严格依法征收,切实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三是严格依规使用,更好保障残疾人就业;四是强化服务,有效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五是加强统筹,协同推进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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