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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监督民族文化遗产工作侧记

2019-09-18 08:23 作者: 来源:团结报 【字体:
  一切为了民族文化的繁荣发展
  —— 州人大常委会监督民族文化遗产工作侧记
  向伟民
  为了更好地传承苗族巴代文化,8月24日,《湘西苗族巴代揭秘》出版发行签名暨吕洞山张湾河流域民族文化釆风活动启动仪式在保靖县吕洞山镇举行。来自湘西州各地的苗族同胞欢聚一堂,载歌载舞,感恩民族政策的关怀,抒发扶贫致富的喜悦。
  文化是民族的魂,民族的根。湘西州以土著文化、三苗文化、巴文化、楚文化以及秦汉文化、土司文化等为主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以土家语、苗语为典型代表的民族文化富丽多姿,以土家族苗族节日、建筑、婚姻、丧葬等为特色的民族习俗风情无限。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2015年,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座谈、查询资料、深入实地考察、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积极摸清湘西民族文化的“家底”。
  随着深入调研走访,调研组发现,一些地方认识不到位,文化自觉意识不强,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保护机制不够健全,普遍缺乏保护资金,专业人才匮乏,资料收集整理难度大,传承面临危机;民族文化品牌不成熟,民族文化项目难以落地,民族文化资源流失严重;民族文化企业规模小,文化表演产业开发欠深度,原生态文化艺术化程度较低等问题。针对调研问题,州人大民侨外委形成调研报告,报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2015年4月27日,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对湘西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调研情况的报告。
  会上,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就该议题进行了充分审议,积极建言献策。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认同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抓好工作,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出台可操作的保护细则,给传承授教师徒每人每月生活补贴,搞好民族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要鼓励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文化市场,开发民族特色旅游商品。
  根据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州人大常委会要求州人民政府认真研究调研报告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并将办理情况6个月内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办理落实好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州人民政府围绕“把湘西建设成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的战略目标,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内容列入全州五个文明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州对县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保护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上,并专款专用。各县市本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保护专项经费10至30万元,部分县级传承人经费进入财政预算,每人每年200至500元不等,州级传承人年度补助金由1000元提高至3000元。建立了州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专家委员会和州、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出台信贷、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重点扶持了苗族银饰锻制技艺、土家族织锦技艺等项目,创立了金毕果、英妹子等一批民族文化品牌,举办了首届武陵山区(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节……
  2015年12月28日,在州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湘西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调研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意见充分肯定了州人民政府对湘西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调研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成效,建议继续抓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设立州级少数民族文化专项资金,积极培育文化市场,鼓励民族文化产业做大做强,加快抢救性保护传承力度。
  截至目前,我州普查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3200项,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所有门类。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26项,省级86项,州级264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2人、省级93人、州级382人。人大监督让民族文化之花竞相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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