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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侧记

2021-01-19 07:59 作者:段周弥 来源:团结报 【字体:

  千村万户换新颜

  —— 州人大常委会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侧记

  “以前的石门寨村只能用脏、乱、差来形容,没路没灯,到处都是牛栏、猪圈,现在装上了太阳能路灯,修建了旅游停车场和厕所,修好了石板路通组路产业路,家家户户房子都改造过……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州人大常委会机关驻古丈县高峰镇石门寨村第一书记苏各感慨道。这只是我州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州人大常委会把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法定职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完善立法从源头上保护

  酉水河是湘西的母亲河,为了保护酉水河流域,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湘西州与湖北省恩施州及重庆市、贵州省有关地区首次开展协同立法,于2017年5月1日颁布实施《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条例针对酉水河跨行政区域管理的问题,用法律的形式加以规范、明确、细化,涉及政府职责与公众参与、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跨行政区域联动协调保护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更是对从事采石、采矿等活动,畜禽养殖、网箱养殖、排放船舶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问题都明确规定了保护“禁令”。

  我州是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传统村落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共有172个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为促进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发展,2017年初,州人大常委会将立法保护传统村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年5月,启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起草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反复7次修改,于2019年6月1日颁布实施该条例,首开湖南省立法保护传统村落的先河,有力促进了全州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落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为解决农村乱占耕地进行住房建设,满足农村村民改善生活居住环境的需求,去年4月份开始,州人大常委会全程主导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若干规定》的立法工作,在《规定》草案修改中充分吸纳村民意见建议,该规定于去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规范管理我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依法决定推进绿色发展

  为组织和动员全州各族人民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2018年7月,州人大常委会成立《关于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起草组,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深入相关州直单位和县市调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历时8个月,进行了10余次修改,形成审议稿,在2019年2月的州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该决定。

  《决定》要求,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凝聚广泛共识,严守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红线、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方位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其中专门提到要加快推进生态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建设美丽乡村。

  去年6月,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8县市人大常委会对《决定》在全州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深入到保靖、永顺、龙山和花垣县检查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决定》实施以来,全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修复全面推进,全州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24%以上,全州新兴产业占工业比重提升到50%左右,文旅产业占GDP的比重提升至17%以上;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不断压实,制定出台了《湘西州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和《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

  跟踪监督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州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手段,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2017年5月,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浙江对乡村生态文化旅游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并就我州乡村旅游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当前我州乡村旅游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开发民宿旅游、发展民宿经济等建议。

  2018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提出了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水利工程管理、加大对城乡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抓紧涉河产业清理等要求。截至目前,全州33个国、省控断面达到Ⅲ类水质及以上标准,8县市10个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保靖段、洽比河、茶园溪、猛洞河、果利河等干支流被评为全省最美河湖。

  本届以来,每年听取审议全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报告,针对当前我州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并督促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加大环境污染防治力度,落实环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020年,全州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8.5%,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连年保持全省前列。

  去年9月,针对农村垃圾、厕所、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问题,州县市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督促政府进一步强化资金政策保障,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完善长效治理机制,推动了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永顺科皮、泸溪马王溪、花垣十八洞等3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吉首隘口、泸溪浦溪、凤凰胜花、古丈曹家、花垣岩锣、永顺场坪、龙山头车等7个村成功申报为省级美丽示范创建村,全州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授牌村达到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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