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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法院和劳动监察情暖农民工

2019-12-26 08:33 作者: 来源:团结报 【字体:

  “真没想到,这些钱都能替我们追回来!”12月20日,花垣县法院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在县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为农民工田某海等14名农民工集中发放两部门共同努力为他们追回来的被拖欠近三年的工钱3.1万元,数着手上的工钱,14人喜上眉梢。

  据介绍,2016年12月至2018年8月,田某海等人在花垣县某生态移民工程安置房建设项目做保坎工。施工结束后,承建方未付包工头田某刚工程款,田某刚则拖欠田某海等14人工钱3.1万元未给。经多次索要无果,田某海等人于2019年12月到该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大队快速受理,并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与县法院对接,启动诉调解纷模式。

  考虑到田某海等人未与工程承建方签订劳动合同,但却通过包工头田某刚与承建方实存劳动关系,县法院和劳动监察大队找来承建方公司代表、包工头和农民工代表多次协商,由劳动监察大队帮助农民工提供固定欠薪证据,由法院以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立案程序给予解决,最后三方达成调解协议,并于12月20日为田某海等14名农民工支付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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