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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三二一”工作法催生城乡和谐文明新气象

2021-01-21 08:55 作者:麻胜林 全必艳 来源:团结报 【字体: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化解基层多元化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自2020年来,花垣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结合县情实际,探索创新举措,着力推行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

  “三二一”工作法是村(社区)三次,即村(社区)干部按照分组包片的原则进行初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驻村辅警进行再次调解;仍调解不成功的,由乡镇驻村(社区)干部牵头,组织村(社区)支两委成员、扶贫工作队员、网格员、驻村辅警进行第三次调解。乡镇两次,即先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综治中心人员、法律顾问参加,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由乡镇主要领导组织综治中心人员、法律顾问、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及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进行二次调解。县里一次,即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县信访接待中心或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解,直至把每一件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成功协调化解为止。

  为了确保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深入推进,该县建立健全各类调解组织机构256个,按城区、农村、矿区三大块科学划分网格,将全县分为433个网格,公推公选产生“网格长”“街巷长”“楼栋长”“中心户长” 2380余名,形成了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自去年来,本着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原则,该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为群众协调解决生活、生产等各项救助资金414万余元。对全年排查出的1585件基层矛盾纠纷和初信初访,顺利调解了1562件,调解成功率达98.6%,群众满意率达99.8%,逐步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疑难问题不上行”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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