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二、政策优惠内容
三、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就业服务中心)、州财政局。
四、受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全员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 年以上;
2、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登记失业率;
五、申报材料
1、《湘西自治州参保单位稳岗补贴审批表》;
3、《湘西自治州参保单位稳定就业岗位承诺书》;
4、用人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州内符合条件的参加失业保险企业提出稳岗返还申请;
2、州就业服务中心窗口受理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
4、州人社局对资料申请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5、州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向申请单位反馈审批结果;
6、州财政局落实兑现资金,拨付资金。
七、受理窗口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7 号窗口。
八、办理时限
60 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