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二、政策优惠内容
三、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就业服务中心)。
四、受理条件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生产疫情防控物质许可证明;
6、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
7、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
8、2 月 9 日上班人员签到表及体温监测表;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贴申请;
4、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七、受理窗口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7 号窗口。
八、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