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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企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2020-08-21 09:31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一、事项名称

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质的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政策优惠内容

对春节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按 1000 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按照 1500 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三、责任单位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就业服务中心)。

四、受理条件

春节期间(截至 2020 年 2 月 9 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质的企业。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生产疫情防控物质许可证明;

5、填写《湘西自治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湘西自治州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花名册》;

6、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

7、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表;

8、2 月 9 日上班人员签到表及体温监测表;

9、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

六、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补贴申请;

2、州就业服务中心受理企业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州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上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4、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七、受理窗口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17 号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 21 号(乘 1 路公交车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八、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九、结果送达

反馈审查意见,资金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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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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