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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办事指南

2020-08-21 09:45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一、事项名称

申请自主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政策优惠事项

州内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在 5%至 12%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三、责任单位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受理条件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

五、申报材料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加盖公章)。

六、办理流程

1、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到各县(市、区)管理部窗口或者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管理部受理申请资料并对单位申请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予以初审;

3、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批;

4、管理部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七、受理窗口

地点:州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直(经开区)管理部“住房公积金” 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 21 号(乘 1 路公交车到州政务服务中心站下)。

八、服务方式

1、窗口现场服务;

2、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

九、办理时限

22 个工作日。

十、结果送达

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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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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