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 5 批 2024 年3月22日)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X202403170001 | 反映凤凰县沱江镇红旗大道碧桂园小区内垃圾不及时清理,堆积如山,大部分为建筑垃圾,少量为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 凤凰县 | 垃圾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 经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凤凰碧桂园物业服务分公司现场核实,碧桂园小区内确实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存现象。 |
属实 | 处理情况:及时部署,成立以凤凰县人民政府、住建局、住保局、执法局、凤凰碧桂园服务分公司组成专项调查组,结合调查情况制定凤凰县碧桂园小区垃圾清运及后期管理整改方案。并及时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整改情况:凤凰碧桂园物业服务分公司按照《凤凰县碧桂园小区垃圾清运及后期管理整改方案》,组织物业公司人员分类垃圾,委托具有垃圾清运资质的公司转运垃圾场处理,冲洗堆放场所。目前垃圾已清理,场地已冲洗干净,达到生活要求,业主满意。后期凤凰碧桂园物业服务分公司将对小区内的建筑和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清理进行常态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水平,凤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监管,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
无 |
2 | D2XX202403170003 | 1.反映吉首市镇溪街道环城路体苑银座小区附近的大钳门夜宵店,店内配备音响设备,唱歌、乐器噪音扰民严重;2023年6月开始小区居民多次向公安部门、12315及州长信箱反映情况,公安部门称“不受理该类投诉”,而城管部门称“对其店面内的设备无执法权”;此后,小区住户联名将诉求反映至社区,社区称“已没收其相关音响设备”,但是该店噪音暂停几个月后,于今年过年期间死灰复燃。 2.反映吉首市镇溪街道环城路体苑银座小区附近的巡牛记夜宵店,店面排油油烟机噪声大,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 |
吉首市 | 噪声 | 经调查核实: 1.吉首市大钳门夜宵店店内音响噪音扰民属实。3月19日吉首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镇溪街道等单位对大钳门夜宵店店内音响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门店音响噪音扰民属实,现场责令该门店老板立即将设置的音响设备进行拆除,3月19日晚该门店已整改拆除完成。 2.巡牛记夜宵店店面排油油烟机风机噪声大问题属实。3月18日,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当日夜间正常经营时段在吉首市巡牛记餐饮店负责人的见证下对其油烟机排口下方及边界外进行了噪声检测,油烟机开起状态下检测结果均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2类标准值。 |
属实 | 处理情况:3月19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市分局、市公安局、文旅广电局、镇溪街道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并现场责令整改。 整改情况:1.调查组现场责令大钳门夜宵店老板立即将设置的音响设备进行拆除,3月19日晚该门店已整改拆除完成。2.3月19日,对于巡牛记夜宵店店面排油油烟机风机噪声大问题,现场执法人员责令该门店立即进行整改,巡牛记夜宵店购买风机消音设备,排油油烟机预计3月23日完成风机消音设备安装。3.下一步吉首市将加大对噪音污染查处力度,跟进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巡查,确保治理的成效。 |
无 |
3 | D2XX202403180001 | 龙山县咱果乡咱果村五组于去年在河边安装污水管网,质疑其合理性,担心未来对环境及水体产生影响。 | 龙山县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 该举报件不属实。 经调查组核查,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与备案登记内容一致,施工、管道、设备材料达到设计合格标准,并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现未发现环境污染问题。3月20日,龙山县水利局对高于河道部分的管网进行防洪影响专家评审,20年一遇洪水阻水率为0.00%-1.8%,对河道泄洪影响较小;对铺设的管网是否影响防洪进行了防洪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影响较小,允许这类情况存在。 |
不属实 | 处理情况:2024年3月18日,龙山县住建局、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调查组对现场进行核实。咱果乡咱果村五组沿河安装污水管网,建设规模与备案登记内容一致,施工、管道、设备材料达到设计合格标准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经专家技术论证不影响泄洪,不会造成环境污染。 整改情况:1.加强日常监管。相关单位要履行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制度,确保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2.做好问题整改。建立日常运行数据日推送制度,定期开展暗访和水质抽检,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3.引导群众参与。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乡镇(街道)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污水管网、检查井等设施,不私搭乱接、不破坏管网。 |
无 |
4 | D2XX202403180003 | 1、反映保靖县普戎镇亨章村前村书记于2010年起占用亨章水库(2021年前为小二型水库,目前降级为山塘)的堤坝修建亨章土家山庄农家乐(2012年投入运营至今)。村民曾向保靖县普戎镇人民政府、州第四监察室、国家信访平台、红网、华声在线等进行反映。2022年,普戎镇人民政府向网民反馈:“山庄是否合法修建问题,将在住建、国土、水利、经管等部门进行核实调查后再进行答复”,但是至今没有结果。 2、补充反映亨章水库从小二型水库降为山塘的原因:2015年,有关部门拨款20万余元清塘款用于水库清淤工作,但当年村书记没有将相关款项用于清淤,而是挪用了约5万余元在水库的溢洪道上修建游泳池。2018年由于村民举报,保靖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对该游泳池进行拆除。 |
保靖县 | 其他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占用亨章水库堤坝修建农家乐”属实。2016年保靖县水水利局调查意见为亨章水库现有实际库容及未到达上型水库标准,也不符合骨干型山塘特征,故确定为一般山塘; 2018年5月8日,县两违整治二室处理意见为:对亨章村“土家山庄”建筑予以保留。 2、反映“挪用资金在水库溢洪道上修建游泳池”问题部分属实。涉及挪用公款的额问题已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理。 3、溢洪道上的游泳池已拆除。 |
部分属实 | 处理情况:保靖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溢洪道上的游泳池进行了拆除,对亨章村“土家山庄”建筑予以保留。对反映挪用亨章水库清淤资金的问题移交县纪委部门调查处理。 整改情况: 1.加强工作督查,持续深入抓好监管。加强对特色民居的营业监管,确保厕所及厨余垃圾不向库内倾倒。督促山塘承包人加强山塘的日常管护和日常保洁,保障水质水量持续向好;责成普戎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对水质水量有危害的行为;营造节水爱水护水的良好氛围,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2.积极化解纠纷,共同保护绿水青山。及时深入亨章村,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积极解决因亨章山塘的开发与利用产生的矛盾纠纷,发动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
无 |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 |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