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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 10 批 2024 年3月27日)

2024-03-27 22:38 作者: 来源: 【字体: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 D2XX202403220003 反映吉首乾州黄姐猪儿肉店因油烟问题在向上一轮督察反映后得到处理,但近期在炒菜过程中产生的黑色油烟排放,对附近府安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希望其更新排气设备。 吉首市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
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协调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测,结果显示作业高峰期时该店烟囱检测口油烟排放值轻微超标。信访反应的黑烟问题为柴火燃烧过程中,偶尔不充分产生,从非排烟管逸出。
属实 处理情况:2024年3月24日,吉首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乾州街道等单位对黄姐乳猪肉油烟问题进行现场检查核实。
整改情况:
对饭店下发整改通知。饭店将联系油烟净化设施工厂工程师进行检查调校,采取维修或整体更换油烟机的方式进行整改;同时准备通过专业的延长排烟管道管、改变排烟方向将管道往附近小区反方向延伸,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对小区造成不良影响,预计4月1日前完成整改。黑烟问题饭店承诺使用更高品质的燃料,以尽量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

2 D2XX202403220004 来电反馈3月20日D2XX202403200002举报的罗依溪虹桥搅拌场地址有误,详细地址为古丈县红石林虹桥搅拌场。 古丈县 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 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私自加工砂石”不属实。该搅拌站已依法取得建筑用地手续、建筑用石加工营业执照,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产生扬尘及噪声”属实。该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落实生产性粉尘和场内扬尘的管理,特别是去年雨雪冰冻自然灾害的影响,彩钢棚垮塌,没有及时开展清扫和洒水作业,主要发声设备失去隔声降噪屏障,产生的扬尘和噪声给附近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州生态环境局古丈分局、古丈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工信局、红石林镇政府等单位对现场调查核实并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情况:1.责令企业限期改正,未完成整改前不得进行砂石生产加工,指导企业开展受灾重建,要求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2.责令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同时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处理群众信访诉求,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3 D2XX202403220005 反映龙山县兴隆街道油菜坪第二组,1997年举报人将5~6分田租用给砖厂(租期15年),现砖厂已经倒闭,田里全是砂石块,未将农田恢复,曾与村干部反映没有得到解决。 龙山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不属实。
该地块自砖厂倒闭后一直闲置,现为荒草地,地块现状为其他草地非农田。
不属实 处理情况:2024年3月23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兴隆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现场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
积极与反映人积极沟通,摆事实、讲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非法买卖土地、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将坚决制止打击到位,努力营造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4 D2XX202403220006 反映吉首市乾州街道小庄村九组举报人等两家人的土地在没有被征收的情况下,被某公司于2023年10月开采取石、破坏土地,相关单位执法队介入后曾扣留挖机,双方去年年底开始协商承诺补偿,至今未收到补偿款。 吉首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基本属实。
1.该地块项目场地平整施工单位与举报人因沟通对接不畅,未准确给施工单位指明用地范围线,造成在施工过程中超出批准用地范围的问题。                            2.施工单位已停止对红线外被破坏的土地进行施工,对破坏的土地尚未进行恢复治理。3.施工单位未按照双方协商约定,向被破坏土地当事人支付补偿款。
基本属实 处理情况:3月23日、吉首市自然资源局、乾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进行现场核实检查。
整改情况:吉首市自然资源局采取措施,对施工器械进行扣押,责令施工单位对场地平整施工造成的土地破坏进行恢复治理,并对被破坏土地的当事人进行相关补偿。

5 D2XX202403220007 反映永顺县灵溪镇南山路(消防队对面),准备新建加油站,离自己家间隔只有18米,不符合网上查询的需间隔20米距离规定。 永顺县 其他 经现场测量核实:该信访件不属实。
永顺城关加油站站址选择与站外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加油站建设技术要求。
不属实 处理情况:永顺县商务局到永顺城关加油站现场对附近2栋民房测量实地距离。
整改情况:同附近2户居民上门宣传政策,下一步加强全县加油站的监管,使其合法合规经营,严格新建加油站审批,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定期巡查,发现环保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政策解释和答复工作。

6 D2XX202403220008 反映永顺县芙蓉镇比条村通书组,有养殖户彭某(养猪10余头,养牛40余头),粪便没有经过处理,气味很臭;雨天粪便直接排到马路上,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现正在扩建养殖棚,当地村民深受影响,敢怒不敢言。 永顺县 水、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群众举报反映彭某养殖场所粪污直排现象及栏舍扩建情况属实;                   2.举报反映黄牛养殖数量不属实,实际为养殖生猪12头,放养黄牛22头,水牛1头。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3月23日,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永顺分局、芙蓉镇政府等单位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 1.下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函,养殖户立即清除栏舍周边及道路上少量堆积牛粪,并及时按要求收集至干粪棚内发酵处理。
2.芙蓉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该养殖场地粪污清理加强日常监督。
3.制定永顺县芙蓉镇比条村彭某养殖户畜禽粪污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该资源化利用项目预计7月底完工(若天气原因顺延),目前该项目正在规划设计中。完工后粪污收集入池,粪污发酵后作农家肥利用。
4.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养殖户对交办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7 D2XX202403220009 1.来电反映D2XX202403150001棚场街举报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过程中,因违建双方每天争吵,希望拆除违建;2.反映D2XX202403150001棚场街举报问题的处理和整改过程中,有人包庇违章建筑,违法侵占国家土地,不让整改工作施工。 永顺县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拆除违建”属实。按照举报人要求重新确定重建界址。
2.“施工受阻”属实。矛盾双方对排水排污方案无法达成一致。
3.“侵占国有土地的问题”不属实,该问题属城市道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和干部工亡家属安置占地建房的历史遗留问题。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3月23日,永顺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灵溪镇政府、城东社区等单位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
1.已按照原围墙老界址确定重建界址,拆除的围墙已恢复。
2.相关部门调整排水排污施工方案,信访人对调整后的施工方案表示认可。县住建局安排施工队用板车、人工等二次搬运方式运输整改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灵溪镇人民政府及城东社区安排专人维护现场施工秩序,整改工程正有序推进,确保在3月31日前全面完工。

8 X2XX202403220001 反映吉首市乾州办事处小庄村:1.“小庄公租房”项目违法建设,侵占田地和自留地共8亩,多次向州、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反映,2022年经湖南省委巡视组督办后,公租房公司测绘队测量结果为超征收勘界红线占地5.12亩,政府总以涉案为名,至今未公平公正处理侵占我的8亩土地。2.吉首市立希纸业公司钢架厂房倒塌,废纸屑遍地,几个污水处理池在大路旁边,夏天臭气熏天,政府没有安排进行拆除处理,一直影响村民正常生产生活。3.小庄村一组高速涵洞口处,原州七一化工厂租用村民良田20余亩,用作倾倒锰渣场地,锰渣堆积如山,只用少量土进行覆盖,给当地生态农田及水系造成严重破坏。 吉首市 大气、土壤、生态、固废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小庄公租房”项目违法建设,问题不属实。针对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吉首市小庄公租房项目建设中超范围使用土地5.12亩的问题,已由市自然资源局将该超范围使用5.12亩土地纳入吉首市2024年度储备和供应计划,目前该计划正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下一步,待上级审核批准后,将吉首市小庄公租房项目建设中超范围使用的5.12亩土地划拨给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立希纸业”问题部分属实。由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周边(臭气浓度)进行了现场采样,结果显示均未超过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沉淀池夏天臭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核实。
3.“七一化工厂锰渣”问题属实。锰渣为湘西自治州七一磷化有限责任公司承租小庄村鱼塘沱(洼地)村民土地用于倾倒。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1.吉首市小庄公租房项目建设中超范围使用土地5.12亩的问题,已由市自然资源局将该超范围使用5.12亩土地纳入吉首市2024年度储备和供应计划,目前该计划正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2.推动立希纸厂土地收购工作谈判恢复正常,实现现有场地的重新开发利用,解决所涉及环境问题。3.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小庄村鱼塘沱(洼地)周边水系进行采样检测,为后续有效处置提供明确方向和技术支撑,拟对该地块进行详实调查。
整改情况:1.待吉首市2024年度储备和供应计划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批准同意后,根据工作实际和相关整改要求,将吉首市小庄公租房项目建设中超范围使用的5.12亩土地划拨给吉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加强对立希纸业厂区周边的日常巡查,对立希纸业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继续对接吉首市立希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公司现有土地的收购工作。3.对小庄村一组锰渣倾倒地块进行全面勘探检测,加强土壤环境治理项目包装申报,尽早启动小庄村一组锰渣倾倒地块修复治理工作。
举报信件与3月21日转办的重点件D2XX202403200003(*,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重复件)合并,补充了纸质证明、照片、文件等资料。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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