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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 15 批 2024年4月1日)

2024-04-01 16:16 作者: 来源: 【字体: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XX202403270001 举报永顺县政府在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违法建设办公大楼和食堂:
1.2004年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实验区毛坪村建4栋办公楼、宿舍、食堂。
2.2007年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永顺县城自然资源局办公楼七楼设22间办公地点。
3.2019年11月,永顺县政府挪用棚改资金300余万元,在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修建小溪管理局办公楼和食堂。
永顺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该举报件不属实。
1.小溪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区域在毛坪森林资源检查站,属于建设用地,并不存在违法建筑。
2.2017年永顺县人民政府同意小溪管理局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七楼办公,办公用房共计10间,杂物室两间,监测中心一间,小会议室一,并不存在22间办公地点。
3.原小溪乡中心完小整修翻新,完成后有3栋建筑24间房间,目前其中4间空置未使用,12间由湖南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小溪资源管护站作为管护用房使用(包括办公楼和食堂等),8间由小溪村委会作办公房。并不存在新建办公楼和食堂。
*不属实 处理情况:永顺县林业局、小溪镇政府、小溪管理局对交办件问题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开展全面摸排,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加强日常宣传、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等非法行为。
2 D2XX202403270001 对D2XX202403210003处理公示的结果不认可,举报人认为位于保靖县阳朝乡甫吉村的养牛场(龙家村乡村振兴项目)粪便气味依旧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曾在乡政府和林业部门查看资料发现该养牛场处于红线范围内。 保靖县 大气、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养殖场臭气”问题属实。执法人员现场体验臭味不明显,但对从事农事活动的过往群众有一定影响。
2.“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排水渠”问题不属实。该养殖场于2023年3月15日办理了《保靖县农业农用地备案表》,明确了养殖场备案面积为1024.7平方米,位置不在生态红线内。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保靖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阳朝乡政府等部门到现场实地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保靖县农业农村局下达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明确技术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该养殖场完成了路旁牛粪清理和集污池的基坑开挖,正在进行干粪棚及围挡建设,集污池的防渗、防雨和导排管铺设工作,保靖县政府已责成县农业农村局、湘西州生态环境局保靖分局、阳朝乡政府等部门督促该养殖场按照整改方案内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3 D2XX202403270002 对D2XX202403200004处理公示结果不认可(龙山县兴隆街道茶圆村)。 龙山县 其他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不属实。
1.“1亩1分良田填埋出售建房”不属实。该地块为建房户主与村民土地置换所得,地块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未发现其他良田填埋行为。
2.“另1亩良田填埋准备出售"不属实。该地块现状为农村宅基地,未发现土地出售行为。                                 3.“3-4分的田地出售建坟,破坏田地”不属实。该地块为原地主赠送,未发现私下买卖土地行为。经查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该地块现状地类为园地,不属于基本农田。
不属实处理情况: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兴隆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对现场调查核实。
整改情况:积极与反映人积极沟通,摆事实、讲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同时,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强化日常监管,做好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非法买卖土地、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将坚决制止打击到位,努力营造保护耕地和依法用地的良好社会氛围。
4D2XX202403270003未查看D2XX202403190011处理结果的公示信息,反映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山水酒店在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山水小区61栋楼下安装水塔噪音扰民严重。吉首市噪声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酒店水塔系统每年5月启动,夏季持续使用3个月,目前处于关闭状态,走访水塔附近居民均表示水塔近期未使用,周边住户表示酒店应在夏季使用水塔前完成噪声整改,现阶段无噪声问题。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3月28日,吉首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市住保中心、乾州街道等单位对世纪山水小区水塔噪音扰民问题进行调查。
整改情况:执法人员在3月21日已向酒店方进行了整改告知。截至目前,两家酒店均已制定了处理方案,并正在积极推进整改措施。为了确保整改效果,酒店方已经订购了必要的消音设备,计划加装隔音板、隔音棉,近期完成安装。下一步将密切关注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5D2XX202403270005反映龙山县兴隆街道油菜坪第二组异地搬迁居民点的垃圾中转站(离最近居民家5米左右距离):
1.垃圾中转站臭味明显,垃圾废水外溢;
2.就地焚烧塑料、纸张、泡沫等,垃圾多时焚烧长达几十个小时,垃圾少时焚烧长达两个小时,焚烧垃圾产生的气味、烟尘、飞灰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垃圾中转站无人清洗也无消毒设施。
龙山县水、大气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部分属实。
1.垃圾运输车每天到点收集转运,社区定期对该垃圾中转站进行冲洗,未发现垃圾废水外溢现象。同时该处为垃圾清运车临时停靠点非垃圾中转站,无需消毒设施。
2.“垃圾焚烧”情况,实为该社区一名智力残障人士点燃锯木灰,引起较大烟尘的突发事件,社区在当下已经立即处置清理完毕。
*部分属实处理情况: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龙山县住建局、县环卫所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跟踪督办。
整改情况:积极与反映人积极沟通,摆事实、讲道理,做好思想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垃圾清运车临时停靠点日常巡查监管,实行专人专管,对随意倾倒、焚烧垃圾行为将坚决制止,并定期对停靠点进行清洗、消毒,确保不发生类似问题。
6D2XX202403270006反映龙山县红岩溪镇苗兴村:
1.龙山县红岩溪镇苗兴村一组有一养殖户将羊栏修建在无名小河上(已有十几年历史),羊粪直排小河(该小河为苗兴村源头,洗车河主要支流之一)。曾向州、县环保部门反映过,2022年有关部门要求其限期整改,进行搬迁,目前养羊数量由原200多只减少至20只左右,但羊栏未进行搬迁;
2.2023年在该地小河边10几米处又新增一养牛户(养殖牛5-6头),离牛粪堆砌在小河边;
3.龙山县红岩溪镇苗兴村三组有农户在小溪沟(地名)临河建设养殖场(养殖羊约100-200只)羊粪直排河中。
龙山县经调查核实:该举报件属实。
红岩溪镇苗兴村一组羊栏未完全拆除,存在牛粪堆砌河边和羊粪直排河中现象。
*属实处理情况: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龙山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红岩溪政府等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跟踪督办。
整改情况:红岩溪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积极与三户养殖户协商,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于2024年4月底完成养殖栏舍拆除,粪污彻底清理,并做好周边环境消毒。
备注:是否属实包括属实、部分属实、基本属实,不属实等4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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