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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2021年1-7月乡村振兴推进情况

2021-09-09 12:01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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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结合州情实际,制定出台政策,狠抓“三个衔接”:一是制定政策强化保障。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州委州政府制定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州发〔2021〕1 号),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州乡振领发〔2021〕1 号)、《关于大力兴产业增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州乡振领发〔2021〕1 号)、《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乡村振兴“十项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州乡振领发〔2021〕1 号)等相关政策,强化了政策保障。二是政策衔接狠抓到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编制了《湘西州“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展规划(2021-2025)》。全州全年计划整合资金24.09亿元,截止7月底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经到位17.880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2.8653亿元,省级资金5.0152亿元,保障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三是工作衔接狠抓到位。切实抓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示范县和重点帮扶村的申报、脱贫质量“回头看”、产业就业帮扶、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涉贫信访问题处置以及各级各类脱贫攻坚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等,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有效推进。四是组织衔接狠抓到位。州、县市乡村振兴局相继挂牌。全州组建1796支工作队,覆盖到1789个村(社区)和7个大中型集中安置区,实现帮扶全覆盖。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对口帮扶持续推进,各帮扶单位均已派驻新一轮工作队开展驻点帮扶。积极向省里汇报衔接,被列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县1个(花垣县)、省级重点帮扶县4个(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和泸溪县)、重点帮扶村272个村(脱贫村193个、非贫困村79个)、乡村振兴示范村121个村。根据省、州有关会议精神,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目前已抽调8人,组成专班专抓,逐步实现有序衔接。

(二)全面谋划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州委召开十一届十三次全会精神,重点从三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一是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把防止规模性返贫摆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头等位置,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帮扶,密切跟踪脱贫人口的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情况,加强对272个重点帮扶村的帮扶,加强对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帮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州委督查二室、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等 5 个牵头单位和 43 个责任单位起草了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理清了起草《实施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初步确定了《实施方案》单项行动2023 年、2025 年工作目标。截止7月底,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的《产业就业富民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州乡村振兴局牵头的《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州委政法委牵头的《治理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州委宣传部牵头的《乡风文明铸魂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州委组织部牵头的《基层党建引领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均已通过部(委)会、局务会审核形成了现在的送审稿。三是坚持分类指导,点线面结合有序推进。点”就是通过抓好12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272个重点帮扶村,带动全州1789个村的整体振兴;线”就是沿着高铁、高速、国道、省道、县道做好沿线乡镇、村寨的规划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小镇、特色村寨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形成点上开花、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振兴发展格局。重点帮扶村突出抓好“六个一”:即做好一个振兴规划发展一个主导产业、培养一批本土人才、创优一个生活环境、建设一个过硬支部、守住一条防贫底线;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在基层党建引领、产业提质增效、建设美丽乡村树立文明新风、高效便民服务等五个方面作示范。

(三)扎实推进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围绕“建机制、强指导、抓落实、守底线”,根据《湘西自治州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州扶领办发〔2021〕7号)文件精神,向8县市整理下发了《关于申报纳入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对象的告知书》公函,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科学利用“省防贫监测和帮扶平台”预警作用,组织督促全州11个行业部门按期导入13项数据829747条,本月通过省平台规则比对,共产生预警信息32937条(风险点31762,政策未落实1175),经核实已消除风险的有26049条,处理中的有6888条;针对防返监测识别中的易返贫致贫人群,结合行业数据比对,当月提供“五类”易返贫致贫人群线索12454条,目前8县市已初步完成通过系统排查及整理归档。本月下发了防返贫监测工作周报两期(7月8日,7月20日),医保行业数据快报一期(7月20日),有效掌握了工作总体进度,促进了各级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推进。

(四)重点工作推进成效明显产业发展方面:产业就业帮扶成效明显,全州新增茶叶25.69万亩,柑橘品改8.31万亩,烟叶移栽20.08万亩,油茶新扩低改15.9万亩。全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总数为28.37万人,占去年总数的101.21%,提前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数。全州安置公益岗位人数为20288人,同比减少5339人,占去年安置总人数的79.17%。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方面:以集中安置点为单元,重点做好劳动力人口稳定就业和产业发展。全州41932人易地搬迁户劳动力已就业40553人,基本实现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家庭一户至少一人就业。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方面:出台了《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清查确权和后续管理的通知》(州政办函〔2021〕61号),着重从扶贫项目资产具体怎么清,资产权属归属谁,资产监督谁来管,资产运维怎么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召开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培训会,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建局等18个州直部门及县市乡村振兴局参加会议。全州共摸清投入扶贫项目资金154.86亿元,形成项目资产37044个132.14亿元,项目资产占投入比例为85.33%。消费扶贫方面:截止7月30日,通过国家认定的扶贫产品有617家供应商、3690个产品目录,价值总量75.16亿元,可带动贫困人口256118人。全州共有专区19个,销售额5131.7693万元;专馆14个,销售额1295.77万元;专柜688个,销售额111.502万元;在“832”平台上架全州共有138家供应商,2130个产品。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方面:截止8月27日,全州已投放小额信贷总金额8513万元,有力助推广大脱贫群众发展生产增收。项目库建设方面:指导县市积极谋划储备“十四五”重大工程及当年项目,截止7月30日,全州8县市共录入2021年度项目库项目12848个,预算总投资848987.47万元。雨露计划方面:根据省乡村振兴局7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8号)文件精神,至月底吉首市、凤凰县、古丈县、保靖县、永顺县已基本完成发放任务,其余县市正在发放打款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出台“六大行动”《实施方案》。5个单位牵头起草的乡村振兴“六大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待州委、州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初审后,提请州委常委会审定,及时按程序正式行文并印发执行。同时,统筹协调做好2021年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争创国家、省级先进。二是重点推进花垣县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支持花垣县在全州率先加大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人居环境整治目标(一拆,指拆除空心房;二改,指改水、改厕;三清指清垃圾、清沟塘、清粪污;四化指硬化、绿化、美化、亮化),示范引领全州乡村振兴工作。在农村厕所革命、空心房整治、垃圾治理、村庄亮化等方面适当提高规划标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同时我们建议州委州政府,将吉首、凤凰、古丈三县市乡村振兴工作比照省级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参照执行。是加快推进全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示范村创建工作。在目前已经明确的全州272个重点帮扶村、121个示范村中,进一步立足当地资源,按照产业带动、开发区带动、旅游带动以及文旅融合等方式分门别类,确定国家、省、州重点支持建设名单,分别向联系湘西州的省委常委、副省长,继续对口帮扶湘西州的长沙、株洲、岳阳、衡阳四个省辖市以及副州级以上领导推荐,建立新一轮领导联系帮扶村和示范村的工作联系机制,加快乡村振兴创建工作。

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根据《2021年湘西自治州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责任落实分解表》内容组织督导组对8县市后评估准备工作进行督导,并积极同省乡村振兴局考核处对接,摸清后评估考核指标内容。结合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发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有关规定,后评估的主要内容涵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主要是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是否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按照后评估办法要求,在7月上旬组织对全州脱贫质量回头看、中央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以及对全州所减少的6909个公益岗位的情况已开展一次督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国家后评估各项准备工作,州乡村振兴局将在组织脱贫攻坚牵头责任单位及其他相关州直行业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联合州委督查二室、州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中旬再组织开展一次全州联合督查检查。

)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一月一走访,重点走访了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申请对象户、涉贫信息数据比对预警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切实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管理。建议继续落实州、县市领导联系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制度,按月调度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就业和产业后续帮扶,做到搬迁群众户户有就业有保障。协调完善28个500人以上安置区周边产业布局,加强技能培训和产业扶持,同时完善配套设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五)着力抓好产业就业帮扶工作。按照产业兴旺要求,抓好乡村产业建设,督导各县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乡村产业规划,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进一步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发展力度,协调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助力脱贫户稳定增收。深化消费帮扶,拓展消费帮扶成效。做好春秋“雨露计划”补助发放工作,2021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确保到8月31日前发放到位。着力开发与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加强安置弱劳动力或者半劳动力就地稳定就业,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确保今年全州脱贫人口务工人数不低于2020年,实现脱贫群众稳定增收。

(六)着力推进扶贫资产项目管理监督。建议州委、州政府成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班,安排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从财政、振兴、发改、农业农村、水利、交通、住建等项目主管部门抽调精干人员,进一步加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监督力度,确保抓实抓细抓到位。

(七)督促指导县市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以创建全国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为目标,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需求,督促指导8县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十四五”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对乡村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作出科学布局,精准务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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