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税收领域 | ||
一级事项 | 纳税服务 | 二级事项 | 纳税人义务 |
公开时限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1号) | ||
公开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 | ||
公开层级 | 州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
公开层级 | 乡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 |
具体内容
已公开内容链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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