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导 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指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利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一级事项 政府采购信息 二级事项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公开时限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公开主体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公开层级 州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其他"]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其他"]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具体内容

公开具体内容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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