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导 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指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利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暂住登记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户籍领域
一级事项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二级事项 暂住登记
公开时限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湖南省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公开主体 公安 机关
公开层级 州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入户/现场"]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具体内容

公开具体内容 1、受理部门: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2、办理条件:公民离开常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内部跨行政区域)暂住一定期限的。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4、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5、办理时限:符合申报材料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6、收费依据:免费
已公开内容链接
附件下载
  • 基本信息
  • 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