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导 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指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对于坚持和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基层行政权利监督制约,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保险领域
一级事项 工伤保险服务 二级事项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3.《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公开主体 州、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两微一端"]
公开层级 乡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便民服务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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