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具体内容 |
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一、适用范围 湘西自治州内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事项办理。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受理条件
1.有工程红线范围内考古勘探与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有已探明文物的考古发掘报告或保护工程方案;
3.有地方文物和职能部门的意见。
四、禁止性要求 无
五、申请材料目录
1、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原件3份)
2、考古调查勘探报告(原件3份)
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件3份)
4、请示报告(原件1份)
六、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具体办理流程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流程图》
七、申请表格索取 可到湘西自治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索取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下载
八、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提供 由窗口提供或在“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相应服务事项栏目中查阅
九、咨询、申请及受理办结 地点:湘西自治州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文旅广类综合受理窗口。
地址: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街道办事处武陵山大道21号(乘1路公交车到州行政中心州博物馆站下)
电话:0743-8225590
十、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决定机构 湘西州文化旅游广电局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批复文件
十五、结果送达 窗口自取或物流快递
十六、监督投诉 电话:0743-12345(政府服务热线)
0743-8569189(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43-8222165(州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七、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依法向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或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