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06年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一、招考职位、数量与条件(见附表一、附表二)
二、实施步骤
本次考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考录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06年2月22日-2月25日共4天,每天8:0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报考市直单位、云溪区单位以及省属在岳单位的2月22日在岳阳市体育馆(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现场),23-25日在岳阳市人才市场报名;报考县以下单位的,分别到所在县(市)人事局报名。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市、区)人事局与招考单位具体实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半身照片3张,填报“报名登记表”和“报名信息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考缴费手续。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各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得小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录用计划数。因调整计划而不能开考的,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城镇家庭的凭《低保证》,农村家庭的凭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当地考务部门指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6年4月1日。上午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考申论或专业知识。
报考A类职位的人员,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报考B类职位的人员,招考单位要求组织专业知识考试的,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两科;招考单位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的,按A类职位考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专业知识或申论占40%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和英语三部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约占60分、公共基础知识试题约占30分、英语试题约占10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科目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6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由省里统一命题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与招考单位协商后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评分。笔试准考证在开考前一个星期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有关考试参考用书,在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或报名点有售。
笔试的具体办法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笔试实行办法》执行。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计算笔试成绩时,下列情况可予以加分: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为主选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凡在基层锻炼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笔试总成绩加3分,满二年以上的,加5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数3: 1的比例确定。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2:1的比例。达不到2:1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试行办法》执行。面试具体实施方案由市人事局制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与招考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一般职位的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实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警察)的体检标准按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湘人发[2001]158号)实施。其中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8cm。报考公安机关专业技术职位(计算机、法医、狱医、法律、无线电通信、机械制造、文秘)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 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 cm。
劳教体检项目和标准,除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其有关项目作如下规定:报考劳教干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65 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 cm;两眼裸视力之和≥0.2。色盲、斜视、内斜视不合格。乙肝“大三阳”不合格。
体检工作由市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招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在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指导下由市直招考单位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如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规定程序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在市政府办公楼一楼、市县(市区)人事局和各招考单位及岳阳人才人事网站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录用审批
经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误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选,按有关规定要求填写录用审批材料报市人事局审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按审批权限报审批机关批准取消录用资格。
(八)特殊职位的开考、面试、体检比例,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可另行确定。本公告由岳阳市人事局解释。
联系电话:8889341(市委组织部参照办)
8880408(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政府大楼12楼)
8880450(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7643172(岳阳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6286937(平江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8417322(云溪区劳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岳阳市人事局
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