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小切口 打好组合拳 助推县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泸溪县发展县域民营企业经济的调查思考

来源:《湘西工作》2022/1 作者:章 华 2022-06-28 09:49

近年来,泸溪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小切口”,打出了一套铸根基、调结构、促创新、重扶持、优服务的“组合拳”,进一步做大做强民营经济,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截止2020年底,泸溪县有民营企业6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4家,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40.13亿元,同比增长2%;规模工业增加值10.4亿元,增长9%,完成税收1.34亿元。泸溪县先后被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县、全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先进县。

一、铸牢发展根基,打造民企“航空母舰”

突出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产业集群化,强力推进泸溪省级高新区建设,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入园,把高新区打造成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航空母舰”。以省级高新区为载体,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基础支撑能力。近年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先后实施了“两横九纵”园区路网、湘西武溪港、220千伏变电站、公共渣库、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等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消防、环保、安全等配套功能完备、设施便利。截至目前,高新区面积已达7.3平方公里,标准厂房面积35万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100%,基本形成了铝系列精深加工园、金属材料加工园、水陆联通物流园,以及公共服务中心的“三园一心”园区格局。与此同时,研究出台《泸溪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形成22条优惠政策,完善了部门带领企业争政策、争项目机制。近年,争取到各类政策资金1.5亿元,真正实现了借力发展。先后引进泰和美2000万只锂电池、维单300万个光电镜头,百亿、盛亚10万吨铝型材,中港、昕和美特450万平方米铝单板等项目。

二、调整产业结构,做大民企“产业集群”

大力发展新材料项目,先后实施金源3000吨高性能金属粉体涂料、金昊1000吨功能性涂料及200吨纳米级材料等新材料项目,全县新材料企业达到14家、产能达到12万吨,形成高品质铝粉、高性能合金粉、铝基复合材料等5类拳头产品,其中微细球形铝粉产能占全国市场份额的76.8%,掌握了微细球形铝粉生产技术话语权。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截至目前,全县有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家,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5900万元,同比增长3.1%。大力发展生物制药和生物科技产业。实施梧林洋光2000吨迷迭香、先维康植物提取和日化品等项目。目前,全县民营经济基本形成了以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以新能源、农产品加工、生物科技为支撑的发展格局,新材料产业产值占全县规模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2.8%。

三、促进技术创新,注入民企“发展动能”

近年来,泸溪县争取到中央节能改造资金7000万元,争取到省财政、省经信委节能改造、技术创新资金2043万元;全县每年安排“科技三项经费”500万元,用于破解关键技术瓶颈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近年新材料企业投入创新科研资金达4700万元;完善品牌提升激励机制,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高新技术认定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实施“科技创新引导资金专项计划”,支持企业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在政策支持下,鑫兴公司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发年产1000吨高纯电解铬生产线,产品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成为世界上拥有电解独特工艺的高纯电解铬生产基地之一。恒裕公司开发了可年产3.5亿片碳化硅铝基复合材料自动化生产线,该项技术填补了国内行业领域的空白。近年来,园区先后获得8个国家发明专利、19个实用新型专利,创新成果获得5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湖南众鑫新材料科技股份

四、注重政策扶持,打造民企“发展洼地”

积极落实武陵山片区脱贫攻坚、民族区域自治等优惠政策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19、2020年,为企业减税降费共计1.01亿元。对稳定吸纳当地劳动力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15%以上的企业,从投产之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缴主体税种和土地使用税依法予以奖补;对吸纳本地贫困劳动力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政策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贴。2019年,为民营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资金25.68万元,岗位补贴43.8万元。2020年免去民营企业社会保险单位部分,落实岗位补贴55.95万元。积极争取落实优惠电价、“两民”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近年累计获得补贴资金1.29亿元,帮助企业破解资金瓶颈,促进了企业达产增效。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对入驻园区标准厂房企业,按每月每平方米10—20元的租金标准,将前两年的全额租金、第三年的减半租金以企业发展基金形式进行奖补;对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项目、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自项目投产之日起,三年内按照县级税收10—20%的标准进行奖补;对招商引资项目自开工建设之日起,五年内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按标准的50%收取,等等,形成优惠政策叠加效应,打造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绿地”。

五、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民企“发展环境”

突出三个“全”字,提升园区服务水平,对入园项目手续报批实行全程代办,对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全程代建,对企业经营生产实行全方位服务。对入园项目提供“七通一平”服务,通水、通电、通路、通排水管网、通排洪渠、通电讯网络、通燃气管道,平整场地。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系规模企业制度,每名在职县级领导联系1家规模企业,每月到企业现场办公一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深入开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票收费制、责任追究制“四制”服务活动,推动相关部门职能向园区平移,实行“一个窗口”服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半小时”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经济110”职能,加强涉企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做到“闻报即动,有诉必应”。

(作者系泸溪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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