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审批“组合拳” 优化服务见真章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宜春实践与思考

来源:《湘西工作》2022/1 作者:《宜春论坛》编辑部 2022-06-28 14:39

人才服务领导值班窗口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五型”政府的必然要求。目前各地方推进的行政审批改革,主要表现为是否成立权责集中的行政审批局以“提质提效”。不同地方的路径选择不同,但目的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宜春实践”

宜春各县市区目前对行政审批的改革,集中于两种模式:一是行政审批局的集中审批权力模式,二是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中办理”模式。目前宜春市、丰城市、万载县采用第一种方式运行,其余地区尚未进行行政审批局改革,采用第二种方式运行。

(一)“深度优化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模式。此模式中行政服务中心给各职能部门提供集中的办公场所,但不承担行政职能、不享有直接的行政审批权,对外不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内享有行政协调监督权。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虽暂未成立行政审批局,窗口人员接受原职能部门管理,但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服务原则,通过精简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创新工作方式,深入推进“‘好差评’制度、上门服务+‘容缺审批’”等利民措施,让服务有效率更有温度,走深抓实“放管服”改革。

(二)“一枚印章管审批”——行政审批局模式。此种模式通过将政府职能部门行政审批权限部分或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部门从事行政审批业务的人员、编制全部从原部门剥离划归行政审批局,从而实现一个部门、一个印章管审批。

二、孰优孰劣?——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一)行政服务中心好?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把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审批服务通过线上线下集中到一起,避免各自为政,让群众“少跑腿”。但将分散的行政审批机构集中于行政服务中心的做法,是一种广度上的物理集中,此模式是行政审批权仍由原职能部门行使。运行过程中,行政服务中心仅仅像各行政单位的综合办公室一样,容易出现协调困难、审批效率不高问题。

(二)行政审批局好?行政审批局相对行政服务中心更易于集中行政审批权,推动行政审批改革朝着“精简、规范、协调、效能”的方向发展。但此模式存在的现实困境也不容忽视,一是审管分离的问题。容易导致出现审批流程难以优化、变相增设或暗设前置条件的行为,反而拖慢了办事效率。二是横向集中与纵向协同的处理问题。行政审批局在具体工作中必然要与原审批机关发生业务上的联系,这种横向的沟通协调往往难度较大。三是谁来监管的问题。行政审批局直接独立行使审批权,目前缺乏有限的监管机制和监督机构,权力的高度集中就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而导致出现权力寻租、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四是人员能否胜任的问题。现实中很多职能部门“留下精兵,推送冗员”,将业务不专、能力不强、表现不好的单位边缘人员划拨给行政审批局,这样就会出现对业务不熟、不精的“才不配位”现象。

三、殊途同归——行政审批做减法,优化服务做加法

通过以上分析比较,两种服务模式各有长短,各地可根据目前实际采用的模式进行深化以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

(一)理顺各主体关系。一是行政服务中心需理顺权责关系。规范和整合进驻中心各部门的职能,实现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和作用的关键。二是行政审批局需理顺审批与监管的关系。需要改变当前“谁审批谁监管”的做法,以适应审批与监管分离的改革目标。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重新编制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新行政审批局与原职能部门的职责与权限,以避免出现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监管空白的问题。

(二)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事项和专业审批人员做到同步划转。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相关专业审批人员一并划入行政审批局,确保事项尽快划转运行。二是推行专业审批与综合审批相结合的形式,可采用专业技术性强、要求相应业务素质高的审批业务以及涉及民生的高频业务由固定人员承担,对业务专业性相近、相通的审批,可采用小综合型审批,对业务专业性不强、要求不高、业务量小的可采用全综合型审批。

(三)确保监督到位。一是加强自上而下的党政监督。深化工作人员作风纪律监督,制定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追责程序的适用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各种情形。二是加强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建立顺畅的投诉处理机制。整合现有服务热线统一为“一个号码管服务”,开发12345服务热线,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微博等新兴载体,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四)构建统一平台。构建集约智能服务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时代资源共享、大数据分析、统筹合理、流程透明的优势,搭建信息数据平台,将政务审批平台与网格化信息平台资源共通共享。

(五)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综合受理“一窗式”。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行分类综合“一窗受理”,有效解决办事群众“往返跑”的问题。受理窗口业务人员按照各入驻单位提供的受理清单统一收件。审批人员不能再随意要求增减清单所列内容;大幅降低非专业审批窗口的收件难度,工作人员通过岗前简单的系统操作培训,即可上岗服务。二是审批服务“标准化”。樟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事项标准化、条件标准化、材料标准化、流程标准化、网上审批服务标准化、监管考核评估标准化六个方面的标准化方案,通过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建设,明确各个环节的目标和责任,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三是事项流程“精简化”。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窗口直接授权审批,提高窗口办结率。积极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和个人的证明材料进行清理规范,减少证明事项。

(图文由《宜春论坛》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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