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西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全力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各项任务,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一老一小”工作,多措并举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示范性托育机构——吉首市天驰幼稚园婴育学苑
一、主要做法
(一)用心出台优化生育政策。组织专门力量分析全州人口老龄化和生育形势,与州财政、人社、教体、民政等14家单位共同商讨优化生育政策,立足法律法规、立足省级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湘西州实际,健全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成本。3月4日,州委州政府正式下发《湘西自治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州发〔2023〕6 号),做实加强出生缺陷防控、保障“幼有所育”、完善生育休假制度、降低养育成本、强化奖励扶助5大方面16条措施,推动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受到人民群众广泛好评。
(二)用情构建友好社会环境。通过建立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和家庭教育指导示范站点,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构建多部门安全联管机制,优化安全监管内容,形成监管合力。以联动联检的方式在年内组织开展了2次托育机构建筑和消防安全、食品和饮水安全专项检查,切实为托育机构减负,护佑婴幼儿安全健康。加大新生儿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全州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50家,托位数3849个。2022年出生1.96万人,出生率为6.5‰,其中三孩及以上出生3975人,占总出生的20.2%。全州母婴护理员、保育员、育婴员共计2900余人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着力构建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全州完成首批51家“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吉首市、花垣县4个社区先后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31.5万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3.36%,134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100%进行签约服务,推行系统化、常态化、长期化“三个一保健”医养合作服务,为老人提供24小时接诊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三优两免”就医服务,实现“养”和“医”无缝对接。
(三)用力完善各项保障。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有效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及时启动湘西州托育服务综合指导中心项目。落实优化生育政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截止目前累计减免养老托育相关机构增值税29户次,减免金额85.09万元;减免企业所得税2户次,减免金额1.91万元;个人所得税三岁以下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9830人次。特别是州府吉首市积极为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争取闲置公共土地使用权,为企业排忧解难。全市有各类托育服务机构20家,共向社会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338个,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3.27个,2家机构被评选“示范性托育机构”。在吉首市推进医养结合试点,创办托老中心、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康复医院等,以不同方式为10家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以免租10年的优惠政策与湖南省中康长华医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智慧社区医养项目合作协议,同时以该中心为基础打造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在石家冲街道打造健康养老试点,创建首家“公办非营利”的康养中心,率先探索实施了“医养结合”集中供养城乡失能人员的工作模式。
二、存在问题
(一)基础建设差距明显。因地方财力有限,项目储备不足,全州托育养老基础建设存在明显短板。凤凰县仅7家托育机构,456个托位;古丈县仅5家120个托位;全州每千人口托位数2.52个,距离2025年达到4.5个具有较大差距。养老机构主要集中在乡镇,多为普惠性、兜底性机构,未成规模。城区养老机构数量较少,服务供给单一,特别是吉首市红枫谷康养中心因为种种困难,多年来未能建成投用,对下步项目申报、招商引资等方面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市场运营情况低迷。2022年,全州6720个托位实际收托1879人,托位空置率70%。入托增长率、托位使用率双低,而近三年全州出生人口数1.96万人,3岁以下幼儿入托率仅2.7%。全州175家托育机构中,大部分登记成立时间为2018年后,与国家推动托育事业时间节点相契合,但因托育服务市场低迷,外热内冷,近年来基本没有社会办托的新增备案。养老机构的情况大相径庭,社会养老尚未成为主流,养老产业仍处于萌芽阶段,民间资金涉足不多,民办养老助老机构数量少,档次低。
(三)部门配合联动不足。工作合力有限,优化生育政策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够,影响生育支持政策的落实。如:亲子假能否在各单位、企业落实,后续能否完善生育奖励、育儿补贴、托育机构补贴政策等。普惠养老托育的办、管体制尚未理顺,造成有些领域重复管理、多头管理、管理混乱现象。如:175家托育机构仅27家在卫健部门备案,机构建设标准不统一,资金来源无保证,政府指导价格不明确,监管不力等等。在已经建设的养老托育机构中,大部分为市场自主投建、自主经营,没有普惠托位床位,缺少财政、人事、税务、用房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具体支持,普惠托位应具备的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方便可及优势没有得到体现。
(四)机构服务能力不强。按照托幼机构人员配比要求,不同年龄段婴幼儿保育人员比例最低为1:3、1:5、1:7,专业人员需求数量多,而现有托育机构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年龄大、文化层次低、流动性大,没有与行业相适应的薪资福利待遇保障机制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托育服务供需双方均存在以托为主、以育为辅,重托轻育的观点。养老机构缺乏配套医疗设施和专业医疗人才,难以实现医养结合。尤其是基层养老机构难招难留人才,且缺少符合实际需求方向的护理员职业培训,医疗护理的床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供需缺口巨大。
三、下一步建议
(一)理顺供需关系,盘活托育服务市场。一是卫健、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研判,了解养老托育需求,提出科学意见建议,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健康指导和培训。二是发改部门统筹规划,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普惠性机构发展规划。三是盘活社会资本,全面系统规划,整合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养老托育机构建设与指导,纵深开展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与家庭联合服务的试点工作,提供多元化的照护服务。二是人社部门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老年人、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可通过院校培训、在职教育、岗位培训等多种方式,把服务人员培养成为专门人才。三是要明确基层专抓人员职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动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提高符合政策育龄妇女三孩生育意愿。推进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形成立体式养老服务网络,营造更加安全舒心的养老环境。
(三)整合资源投入,强化宏观调控力度。一是转变观念,将普惠养老托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出台支持政策,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土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实现有效配置利用。二是加大财政投入,突出财政的公共服务特征,将普惠托育建设纳入财政预算,在托位建设上以民办公助、公立幼儿园拓展托位等形式增加投入,在婴幼儿健康促进方面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提高投入标准,保障资金到位并实现逐年增长;三是探索建立卫健、教育、民政、市场监督等部门与托育机构优势资源互补发展途径,做到指导不越位,监管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