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背景
龙山县是湘西州人口最多的县,处于三省市交界之地,社情民意复杂,社会矛盾多元化趋势明显。2021年以来,该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压紧压实村级首调首处、乡级联调联处、县级终调终处责任,全面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前端、中端、末端化解能力和水平,形成矛盾纠纷村(社区)化解70%、乡镇(街道)化解20%、县级化解10%“721”的良好局面,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湖南样本。

调解茅坪乡龙冠村龙潭河水库建设征地纠纷
二、改革措施
(一)抓村级首调首处,压实前端责任。一是建好三支队伍。加强村(社区)调解委员会、驻村干部、“五老”“乡贤”“能人”群调组织等三方调解队伍建设,全县组建650个“五老”“乡贤”“能人”群调组织,各村(社区)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村干部、群调组织全覆盖,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二是推行三天必调。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面推行“三长制”,充分发挥网格员、片长、组长、邻长在村(社区)第一线,分布广、信息灵、反应快的优势,及时排查、发现、受理矛盾纠纷。同时,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坐班制度,推行“5+2”值班员全时在岗,确保矛盾纠纷发生三天内,村(社区)必须按照程序组织有效调解。三是落实必调三次。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天内进行初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驻村干部牵头,组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会成员三天内进行再次调解;调解仍不成功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组织“乡贤”“五老”“能人”等志愿者力量三天内进行第三次调解;调解三次还不成功的,按程序上报乡镇(街道),防止调处缺位、矛盾激化。
(二)抓乡级联调联处,压实中端责任。一是拧紧责任链条。出台《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考评办法》,将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作为考核主体,实行月调度、季评估、年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平安建设”和“五个文明”绩效考核范畴,与干部提拔使用和绩效奖惩挂钩,全面压实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调解专班具体责任,倒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落实。二是整合各类资源。乡镇(街道)整合综治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矛调中心、网格分中心平台资源,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化解。县直部门充实21个行专调委会力量,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等组建工作专班,确保矛盾纠纷得到专业调处化解。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的定分止争作用。三是实行多方联调。对村级上报的矛盾纠纷,由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牵头,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纠纷属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开展第一轮联调。调解不成功的,由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司法所及相关站所力量,实行矛盾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开展乡级第二轮联调。仍未成功化解的矛盾解纷,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主持第三轮联调。涉及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由行专调委会所在的县直部门调解专班、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进行三轮调解。
(三)抓县级终调终处,压实末端责任。一是搭建一个调解综合平台。组建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纳入县综治中心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负责统筹调度全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打造集全县矛盾纠纷交办自办、督导考核职能为一体的综合平台,切实发挥定分止争“指挥部”作用。二是强化县级领导双重责任。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和信访工作融合管理,合并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两个责任,按不同领域明确分管县级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矛盾纠纷、信访一岗双责。三是抓实县级三个层面调处。充分发挥县矛调中心主阵地作用,统筹接收乡级上报的纠纷案件和直接受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一案一档一策”,组织开展县级第一轮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组织纠纷属地乡镇(街道)、有关县直部门力量开展第二轮调解。针对全县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或经过县级两轮调解仍不成功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类别,启动“一个纠纷、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调到底”的调处化解机制,由分管领域县级领导进行包案专题调处化解。三个层面调解均未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调解水田坝镇枫坪村涂启文与涂孝传桑龙高速征地纠纷
三、改革成效
一是矛盾纠纷实现源头化解。针对性量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村级责任和调处时限,村调解委、驻村干部、群调组织实行矛盾纠纷三天内必调、必调三次,有效破解了村(社区)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中不管事、不作为等问题。二是一平台调度实现全链条化解。龙山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强化各类渠道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分流,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综合研判、提前介入,全县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初步形成“一张网”“一盘棋”,从源头减少了信访和诉讼增量。三是主动协调实现就地化解。依托派出法庭,整合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乡贤、“五老”等调解力量,在矛盾排查、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方面精准发力,将法治、乡风、民俗有机融合,推动矛盾纠纷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三天必调、必调三次,县级三调联动、三周办结,实现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能得到化解。
龙山县自2021年创新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以来,全县矛盾纠纷村(社区)化解70%、乡镇(街道)化解20%、县级化解10%,成功率达95.04%,全县未发生“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先后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重点推进县”“全省信访工作示范县”,连续五年保持“湖南省平安县”荣誉称号,“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典型经验推介,龙山县委政法委获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全国104个、全省仅4个)。

调解桂塘镇贾田村黄光胜宅地基纠纷
四、改革启示
龙山县作为湘西州人口大县,位于湘鄂渝三省交界之处,曾经矛盾多发、访情复杂。2021年创新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以来,走出了一条符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龙山路子”,带给我们许多启示。一是党委政府重视是根本。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依法依规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分管副县长专题调解,推动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二是排查发现是基础。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往往能在乡村日常工作中摸排发现,做到早防范、早介入、早化解。三是健全机制是保障。“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构建三级责任体系、健全化解机制,提升了调处化解质效。四是搭建综合平台是关键。县矛调中心充分发挥分析、汇总、研判、分流、办理作用,确保了该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栏目支持:州委改革办、龙山县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