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严格按照州人大、州政协和州政府办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10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5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领办率、面商率、调研率、办结率、满意率、意见征询表回收率均达到了100%,问题解决率达到了95%,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一致好评。现将我局201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局把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推动财政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首先,成立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麻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程宝生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及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明确了承办科室的具体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其次,制定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2015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州财办〔2015〕8号),结合“一把手工程、一线工程、重点工程”要求,继续完善了重点建议提案办理制度,并对办理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再次,完善了办理工作制度。修订了《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州财办〔2015〕7号),建立健全了登记批阅、交办承办、联系协商、督查督办、审核把关、立卷归档等一整套管理办法,确保办理工作的精细化和规范化。
二、严格程序,确保承办质量
在承办过程中,我局坚持做到严把“三关”。首先是严把交办关。办公室收到建议提案后,在3天内进行分类整理,明确承办科室。2015年2月13日,受麻超局长委托,程宝生副局长主持召开了各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提案交办会,重点强调了三个百分之百(按期办结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并且对答复时间、格式和内容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各科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答复工作,特别强调了承办科室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狠抓落实。其次是严把见面关。规定建议提案的办理必须与代表、委员先进行沟通,再形成答复意见,必须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代表委员们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赢得他们的支持理解。例如为了办好刘克寿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泸溪县石榴坪乡兰村亮化工程所需资金的建议》,我局农业科科长和科室人员于3月10日去到兰村进行实地调研,了解该村的实际困难。三是严把督查关。明确了督查工作的职责和考核标准。在办理过程中,要求局监察室和办公室经常与承办科室保持联系,督查进度,了解答复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7月13日—7月17日,我局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宝生副局长和局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伍晓阳分别带队,去到县市区和代表委员见面,了解代表委员对我局建议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督查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效果。
三、创新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突出办理重点。为切实解决基层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我局除纪检组长因不分管业务工作没有办理任务外,其他党组成员每人领办1件建议提案作为我局自定重点办理件,其中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程宝生副局长领办两件重点办理件。对于州常办发〔2014〕13号文件确定的属于我局办理的“四重重点”建议件,我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并向州人大进行了专题汇报。二是纳入预安销号管理。为确保办理效果,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对科室和下属单位的预安销号管理,按照办理时限将任务细化到月,每月由科室(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督查,每季度召开局务会由局长进行集中督查点评。三是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我局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对科室年度绩效考核,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有效调动了承办科室的办理积极性,确保了办理效果。
四、多措并举,确保工作落实
针对大部分建议、提案和意见均要求解决资金而我州财力又十分有限的实际,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确保办理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统筹安排预算。对于州本级财力能够解决的建议提案,我局通过年初预算安排或者年中预算调整,经州政府和州人大审批后,纳入州本级财政预算进行解决。二是积极上争项目资金。对于部分资金需求量大的交通、水利等项目,我们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政策,积极向上级项目主管部门汇报,争取项目进入规划笼子,通过上级安排项目进行解决。三是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对于一些不符合目前政策规定的建议提案,我们认真做好与建议提案提议人的沟通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待政策允许后按规定予以解决。
虽然我局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种种不足,离上级的要求和代表委员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将努力通过增加财政收入、向上争取资金等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力争在2016年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