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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3-05-30 14:54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以下简称“办理工作”),强化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州政府办会同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对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进行办理任务分解,州人大代表建议通过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交办,州政协提案交办渠道不变。承办单位对收到的建议提案认真核实和清点,及时向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反馈《交办回执表》,及时制定任务分解清单,做到每个交办件不积压、不丢失、不错办、不漏办、不推办、不拖办、不擅自转办,确保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

(二)州直单位的办理工作纳入湘西州“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州政府办对主办建议提案3件以上(含3件,包括本年度主办件、上年度政协提案跟踪续办主办件)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实行重点督查考评管理,协助配合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组织部分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开展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督考评细则,纳入对承办科室和责任人员的年终考核范畴。

(三)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业务科室具体办、专办人员抓落实”的“四级负责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抓好统筹部署,专题研究办理工作,认真审定办理工作计划和办理答复意见、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办理难题。要比照州委州政府领导领办重点建议提案的做法,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办1—2件建议和提案,亲自抓沟通、搞调研,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办理工作。

(四)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的工作要求,邀请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和监督办理工作。特别是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牵头组织会办单位采取召开专题协商会、调度推进会、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联合办理,会办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大办理协作联动力度。

二、答复要求


(一)要避免出现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姓名字误、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张冠李戴、建议与提案混淆、建议或提案编号错误、主办件会办件办理结果未标记类别、格式错误、用词不当等不规范现象。

  

(二)承办单位要健全完善承办人员起草、科室负责人把关、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批的答复文稿四级负责制,答复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表述办理过程要精炼、措施方法要具体、举例数据要细化、政策依据要准确、成绩效果要明确;答复文字简介明了,答复语气要诚恳、谦逊。答复要“对题”,措施要“对症”,切忌答非所问、出现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三)要按规定格式撰写答复文稿,用单位公函纸,编发文号,标注办理结果类别,标明是否同意公开。办理结果要准确分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被采纳、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工作已有进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标为“A类;正在解决或列入工作计划准备逐步解决的,标为“B类;因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财力等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目前未解决、需继续争取解决或留作参考并向代表委员解释说明的,标为“C类。在文末署上签发领导姓名、承办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办公电话、发文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答复前,要与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面商沟通,要提醒告知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分别填写《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反馈表》《湘西自治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对由两人以上提出的建议或提案,应与领衔代表、第一提案人面商沟通,分别向领衔代表及附议代表、第一提案人及联名委员寄送答复件。对政协参加单位(如民盟、工商联、人民团体、各专委会、各委员组等提案者)的提案,承办单位应与其指定的联系人面商沟通,书面答复政协参加单位,而不是其指定的联系人。

  

(五)对州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处理代表建议和州政协确定的重点办理协商提案,主办单位的书面答复意见须经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副秘书长审定后正式答复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或提案者。

  

(六)州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纸质答复文档按期抄送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州政府办各1份,州政协提案主办件纸质答复文档按期抄送州政协提案委和州政府办各1份;会办单位答意见按期提交主办单位,分别抄送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或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各1份。同时向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报送主办件会办件答复电子文档。

  

三、时限要求

  

(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其他单位不得擅自接收。确需申请调整主办单位、增加会办单位、退出会办单位的,州人大代表办理单位调整申请自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州智慧人大综合服务平台提交书面理由和具体建议,州政协提案办理单位调整申请自交办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州政府办提交书面理由和具体建议,逾期不再受理对确定牵头办理单位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经州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再作调整。

  

(二)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办结时限内答复落实。主办代表建议的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会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主办政协提案的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5个月内办结,会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2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州“两会”闭会后以文件或州政府领导批示件交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必须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会办单位自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对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及提案者反馈的“不满意”件,承办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重新实地调研、面商沟通、办理答复。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主办建议提案3件以上(含3件,指本年度主办件,不包括上年度政协提案跟踪续办主办件)的承办单位2023430日前将办理责任分解表分别报送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

  

(二)各承办单位2023615日前向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报送建议会办答复件,2023715日前报送建议主办答复件及《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反馈表》。各承办单位2023615日前向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报送提案会办答复件,2023915日前报送主办答复件及《湘西自治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三)主办建议3件以上(含3件)的承办单位,于2023930日前向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报送办理工作总结;主办提案3件以上(含3件,指本年度主办件,不包括上年度政协提案跟踪续办主办件的承办单位2023930日前向州政协提案委、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报送办理工作总结。

  

(四)主办建议提案3件以上(含3件,包括本年度主办件、上年度政协提案跟踪续办主办件)的承办单位要向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报送2篇以上办理工作信息,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五)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联系人:苏各,手机:18974385026,邮箱:dbjytj@163.com;州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联系人:张立,手机:18974376501,邮箱:zzfbjytablk@163.com州政协提案委联系人:徐蓉,手机:15874339882,邮箱:xxzzxtaw@163.com


五、州政协来信办理要求

对以州政协提案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转来信的答复,参照州政协提案主办件的答复、格式和时限要求。

附件:1.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交办回执表

  

2.州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样本(主办单位)

  

3.州人大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答复格式

  

4.州政协提答复格式样本(主办单位)

  

5.州政协提案会办意见答复格式

  

6.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办复情况反馈表

  

7.湘西自治州政协提案办复情况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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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下载: 关于做好2023年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附件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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