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残函〔2022〕第1号
关于州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9号建议的答复
黄谊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州医保局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享有基本康复服务,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2019年以来,我州先后出台了《湘西自治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州政办发〔2019〕30号)、《湘西自治州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州办〔2021〕18号)、《湘西州定点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州残联发〔2021〕5号)、《湘西自治州“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州政发〔2022〕7号)等系列政策保障文件;2020年至2022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连续三年纳入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2022年2月,我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在全省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宣传残疾预防和早期干预知识方面。一是残联已与卫健、教体、民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数据比对机制,结合新生儿缺陷、疾病筛查、上门办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全面掌握残疾儿童信息。二是每年结合“爱眼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涉残节点,采取“线上+线下”方式,重点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惠残政策、残疾预防及早期干预等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三是建立常态化制度,已起草《湘西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湘西自治州残疾儿童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计划年底出台。
二、关于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加大对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制定《2022年湘西州残疾人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计划》,计划年度内开展2期康复人才培训。2022年5月31日,湘西州残联组织召开了全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培训班。二是积极选送机构教师参加省举办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和“驻点培苗”活动,鼓励康复教师参加康复技能比赛。三是探索启动院校合作定向委培工作,2022年湘西州残疾人康复中心与吉首大学签订共建康复实习基地合作协议。
三、关于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多种形式的康复机构方面。近年来我州倡导专业化、社会化康复模式,康复机构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今年5月,新增准入了湘西州人民医院、古丈县中医院、永顺县希翼儿童康复中心3家医院(机构),全州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11家,其中公办4家,民办7家,州本级5家,县市6家,基本能满足我州各类型残疾儿童康复需要,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基本能实现“应救尽救”。
四、关于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实现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进医保方面。一是实现了残疾儿童康复政府兜底保障。我州0-17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少年)和孤独症儿童(少年)全部纳入康复救助范围,每人每月1800元(视力为每人1000元)的康复救助项目经费已足额纳入了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预算;针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县市残联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困难救助。二是实现了重度残疾儿童医疗救助。对重度持证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额资助;在住院医疗救助上,医疗救助起付线按照我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70%比例给予救助;属于特殊疾病门诊,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起付线为1000元,年度限额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救助。三是实现了医疗康复项目进医保。根据2021年湖南省医疗保障局、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年版)》,将日常生活能力评定、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平衡功能训练等17个康复项目按乙类标准纳入了医保支付范围,个人自付20%后,剩余的80%费用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下一步,我会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健康湘西建设任务,建立残疾预防长效机制,力争早日出台实施《湘西州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湘西自治州残疾儿童信息共享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机构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快康复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机构服务质量,切实改善残疾少年儿童康复状况;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申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建立全州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绩效管理常态化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惠残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有需求的残疾儿童享受到康复服务。
签发领导:刘红玉
承办人员:熊 怡
联系电话:13257432303(手机)、0743-8229532(办)
湘西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