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18-00040
- 文号:州政办函〔2018〕102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办函〔2018〕102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3-11-26
- 签署日期:2018-11-26
- 登记日期: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8-11-26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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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5日
湘西自治州“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
创建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文件有关精神,以及州人民政府与省移动公司签订的“十三五”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开展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实现城乡光纤网络、4G网络全覆盖,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重要电信服务基础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双百工程”全面达标、“电普服务”全面领先、“政务信息化”全面普及三个目标:
(一)“双百工程”全面达标:全州所有村(社区)4G网络覆盖率达100%,光纤宽带通达率达100%。
(二)“电普服务”全面领先:全州农村用户移动手机普及率70%以上,4G上网普及率70%以上,家庭宽带接入率40%以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三)“政务信息化”全面普及:全州所有村(社区)建成互联网学习室、开通移动办公云、搭建移动信息群发平台,实现农村政务移动信息化应用普及。
二、职责分工
创建活动由州经信委牵头组织,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配合组织实施,湘西州移动公司及下属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用地、线路、建设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移动通信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应用推广。乡镇(街道)负责密切配合当地移动公司收集村民基础资料信息,协助开展“送业务、送服务”工作和提供工作场地,负责人员召集、宣传预热,落实好互联网学习室建设,提供单独场所、电脑等。村(社区)负责配合移动公司开展相关具体业务。州移动公司及下属分公司负责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网络通信基础建设,确保完成“双百工程”;向农村客户提供优质低价的通信服务,向建档立卡户提供专属优惠;向村(社区)提供十项移动信息化产品优惠体验,让村民享受移动服务优惠。
三、创建内容
(一)创建标准。此次创建活动主要包括各村(社区)“双百工程”建设、移动手机使用、4G上网、宽带接入、移动乡情网组建应用、移动乡情网集团特色彩铃应用、移动云MAS(短信群发等)村务信息化应用、互联网学习室建设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等级设定。创建活动设达标、优秀两个等级。对达到创建标准80分以上的村(社区)进行“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授牌挂牌。对计分排名前100名的村(社区)作为优秀“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进行授牌挂牌,并给予奖励。
四、创建步骤
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一)组织启动(2018年11月底前)。11月底以前召开启动会,安排布置“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
(二)推进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7月)。第一阶段(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底),为完善网络建设和信息化推广积累经验。在2019年3月底召开现场推进会,对“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总结评比,第一批达标村(社区)进行授牌挂牌。第二阶段(2019年4月至2019年7月底),加快推进,提升质量,全面完成“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总结阶段(2019年7月底)。2019年7月底召开总结大会,对“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优秀示范村(社区)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州人民政府成立由麻超副州长任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彭佳、州经信委主任向宏国任副组长,州经信委副主任毛建湘、州通管办副主任姚占先、州移动公司总经理黄轩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方案审批、重大问题决策、评选结果把关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经信委,毛建湘兼任办公室主任,姚占先、黄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州“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领导。
(二)工作机制保障。建立“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工作沟通及通报机制,活动推进办公室按月对各村(社区)八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统计、计分,并通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州移动公司每月就建设和信息化推广情况向办公室进行汇报,每月沟通进展,每阶段进行总结,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树立典范,推广工作经验,加快推进速度提高推广质量。
(三)经费及服务保障。州移动公司投入8500万元提升全州所有村(社区)4G网络及宽带能力,2019年6月前完成全州所有村(社区)的移动信息化能力覆盖;提供10项农村农业移动信息化服务体验;完善全州所有村(社区)互联网学习室。
(四)加强督查。建立信息化示范村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推进机制,将“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作为政府重要工作予以推进 。活动推进办公室按月对各村(社区)八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计分、通报。对措施得力、推进速度快,成效良好的,予以表彰;对敷衍塞责,进度缓慢的,进行约谈。
附件:1、“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计分办法
2、“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优惠服务内容
附件1
“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创建计分办法
序号
指标名称
分值
指标及计分标准
1
“双百工程”建设到位率
10
指标:村委会、学校、卫生所及人口密集区域4G网络覆盖率达100%,光纤宽带通达率达100%
计分标准:4G网络覆盖率、光纤宽带通达率均达到100%得满分,其中一项不达标,此项则不计分。
2
移动手机使用普及率
20
指标:某村(社区)移动手机使用普及率=某村(社区)移动手机用户数/该村(社区)户籍人口数。
计分标准:低于70%不计分,达到90%计满分,介于70%-90%之间线性计分。
线性计分公式:(移动手机使用普及率-70%)÷(90%-70%)×20。
举例:若移动手机使用普及率为80%,计10分。
3
4G上网普及率
10
指标:某村(社区)4G上网普及率=某村(社区)移动4G用户数/该村(社区)移动手机用户数。
计分标准:低于60%不计分,达到80%得满分,介于60%-80%之间线性计分。
线性计分公式:(4G上网普及率-60%)÷(80%-60%)×10。
举例:若4G上网普及率为70%,计5分。
4
宽带接入率
10
指标:某村(社区)宽带接入率=某村(社区)移动宽带用户数/该村(社区)户籍家庭数。
计分标准:低于40%不计分,达到60%计满分,介于40%-60%之间线性计分。
线性计分公式:(宽带接入率-40%)÷(60%-40%)×10。
举例:若宽带接入率为50%,计5分。
5
乡情网组建
10
指标:乡情网组建使用率=某村(社区)移动手机用户加入乡情网并使用标准短码通话数/该村(社区)移动手机用户数。
计分标准:低于80%不计分,达到100%计满分,介于80%-100%之间线性计分。
线性计分公式:(乡情网组建使用率-80%)÷(100%-80%)×10。
举例:若乡情网组建使用率为90%,计5分。
6
乡情网集团特色彩铃应用
10
指标:要求村(社区)开通并制作专属乡情网集团特色彩铃。
计分标准:完成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7
云MAS村务信息
10
指标:要求村(社区)开通并安装使用移动云MAS,月均短彩信发送量不低于1000条。
计分标准:完成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8
互联网学习室
20
指标:要求完成互联网学习室建设。不低于40平方房间,配置2台及以上电脑,接入200M宽带(房间和电脑由村或社区提供,宽带由移动公司提供)。
计分标准:完成计满分,否则不计分。
附件2
“乡村振兴移动信息化示范村”优惠服务内容
1、为村民提供移动手机号卡办理优惠,无手机号卡用户可免费体验。
2、为村民提供移动家庭宽带办理优惠,宽带资费全免。
3、针对移动家庭宽带用户,提供移动互联网电视体验服务。
4、为村民组建移动家庭网,可享受家庭成员网内短码通话全免。
5、为村民免费组建移动乡情网,享受本乡镇集团内移动客户短码互拨通话免费。
6、为村民提供个人彩铃、来电提醒等移动新业务体验服务及咪咕视频、咪咕音乐等内容体验服务。
7、为乡镇免费制作乡情网集团特色彩铃,彩铃内容可宣传乡镇、行政村特色景点、文化、形象等。
8、为村(社区)互联网学习室免费提供200M宽带接入服务,村干村民可享受移动高速上网。
9、为村(社区)提供短信群发平台体验服务,可用于村务活动通知、党建学习、安全宣传等场景,提高村务工作效率。
10、为村(社区)提供移动办公云体验服务,可实现手机通讯录、一键查询村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