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州政府驻外机构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351
- 文号:州政办函〔2019〕30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办函〔2019〕30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4-03-29
- 签署日期:2019-05-13
- 登记日期:2019-05-13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9-03-29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19年州政府驻外机构主要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州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二、考核内容
根据州委、州政府确定的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驻外机构职能,逐条逐项分解明确被考核单位全年目标任务,主要从招商引资、劳务协作、对外联络、公务服务、信息报送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招商引资主要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招商引资任务,尤其突出产业项目招商等重点考核指标。劳务协作主要考核转移就业扶贫、劳务纠纷维权等指标。对外联络重点考核驻外机构在政务、商务、民间等方面关系的建立情况。公务服务重点考核接待、综合协调等工作情况。信息报送重点考核拓宽信息来源、信息报送质量和数量等工作情况。在此基础内容上,根据工作职能,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增设信访维稳考核内容,主要考核信访维稳、信访信息分析等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日常考评制度。州政府驻外联络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州政府办统筹组织实施,州商务局、州信访局等州直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州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考核组织和落实。坚持一季一考评,加强过程管理、全面跟踪、定期督查、限时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要求高效落实。年底对考核对象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经州政府研究通过后,适时进行通报。
(二)建立考评加减分制度。因工作突出、成效明显,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年度考核每项加2分;受到国家部委、省委和省政府通报表扬的,年度考核每项分别加1分;因工作失误、履职不力,被省厅局级及以上单位约谈、通报批评的,年度考核每次分别减2分、1分。受到州委、州政府约谈、通报批评的单位,年度考核每次分别减1分、0.5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处级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年度内被立案审查的,年度考核每人次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考核对象加分幅度不超过5分。
(三)分解落实考核责任。各项考核指标分解及完成情况分别由州政府办、州商务局、州信访局等单位负责提供。其中,对外联络、公务服务、信息报送以州政府办提供的数据为准;招商引资以州商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劳务协作以州人社局提供的数据为准;信访维稳以州信访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各驻外联络机构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一名主抓领导,确定专人抓好落实。
四、计分方式
考核单位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其中,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州政府驻长沙办事处按照招商引资、信访维稳、劳务协作、对外联络、公务服务、信息报送等六块工作,分别设定60分、20分、5分、5分、5分、5分;州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按照招商引资、劳务协作、对外联络、公务服务、信息报送等五块工作,分别设定80分、5分、5分、5分、5分。目标管理指标得分情况均按实际完成比例计分,未实施的不计分。
五、奖项设定
按年终考核验收综合评分,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 80分以上为良好单位,60分以上为合格单位,6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优秀单位各奖励工作经费10万元,良好单位各奖励工作经费8万元,合格单位不予奖励,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由州政府主要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五个文明绩效考核分值挂钩。
附件:
1、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2、州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3、州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4、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州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及分值
具体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1
招商引资
(60分)
1、协助州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在京参加或举办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并完成客商邀请联络、会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完成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
2、建立京津冀地区重要客商100名以上的资源库。
完成计5分,每少1 名扣0.05分。
3、新引进落地单个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5个。
完成计50分,每少1 个扣10分。
2
信访维稳
(20分)
1、加强对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的领导,整合力量,统筹处置重大、疑难、复杂及其它群体性进京信访问题,防止上访人员发生极端滋事事件。为驻京维稳劝返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有效开展。
完成计5分。
2、加强与国家、北京等有关单位联络衔接,争取有关方面对我州驻京维稳劝返工作给予帮助、支持。全国“两会”等在北京开展的重要政治活动期间,积极配合北京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完成上级明确的各项任务。
完成计5分。
3、进京非正常上访量不突破去年,不出现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造成恶性事件
完成计10分。
3
劳务协作
(5分)
1、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00人以上。
完成计1分,每少一人扣0.01分。
2、收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按季上报优质岗位信息30条。
完成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少一条扣0.01分。
3、筛选当地国有、民营大中型等用工数量大、工资待遇相对较高、食宿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作为湘西州就业基地,建立1家以上湘西州就业基地,定向吸纳湘西州贫困劳动力就业。
完成计1分,未完成不计分。
4、协调发达地区的企业来湘西州开设1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
完成计1分,未完成不计分。
5、积极开展劳动维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不因劳动维权不力出现影响重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完成计1分,每发生一起,一次扣0.5分。
4
对外联络
(5分)
1、配合来京州领导到国家部委汇报,提供联络服务;2、加强与西城区政府和区直部门、街道等单位做好联络服务,与税务、工商、公安、交通等邻里单位做好工作沟通。3、加强与湘籍在京知名人士联络,拓展信息渠道。4、按规定参加湘籍在京知名人士的节庆、联谊活动,增进联络沟通。
完成计5分。
5
公务服务
(5分)
为州委、州政府到京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提供综合协调服务。按规定接待州内来京的公务人员,积极配合搞好公务活动。
完成计5分。
6
信息报送
(5分)
1、每月完成信息报送5条。
完成计1分,每少一条扣0.02分。
2、每个月20号之前报送一期《驻京信息》,全年不少于10期。
完成计2分,没少一期扣0.2分。
3、报送信息全年被采用10条。
完成计2分,每少一条扣0.2分。
附件2
州政府驻上海联络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及分值
具体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1
招商引资
(80分)
1、协助州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赴江浙沪地区参加或举办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并完成客商邀请联络、会务服务等工作。
完成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0.1分。
2、建立江浙沪地区重要客商100名以上的资源库。
完成计5分,每少1 名扣0.05分。
3、提供意向来州投资重大招商引资信息10条以上,组织客商来州考察4次以上。
完成计20分,每少1 条信息扣1分,每少1 次考察活动扣2.5分。
4、新引进落地单个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5个。
完成计50分,每少1 个扣10分。
2
劳务协作
(5分)
1、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00人以上。
完成计1分,每少一人扣0.01分。
2、收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按季上报优质岗位信息30条;
完成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0.01分。
3、筛选当地国有、民营大中型等用工数量大、工资待遇相对较高、食宿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作为湘西州就业基地,建立1家以上湘西州就业基地,定向吸纳湘西州贫困劳动力就业。
完成计1分。
4、协调发达地区的企业来湘西州开设1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
完成计1分。
5、积极开展劳动维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不因劳动维权不力出现影响重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完成计1分,每发生一起,一次扣0.5分。
3
对外联络
(5分)
1、加强与上海市党政机关、湖南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的联络,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会议等活动;2、加强与在沪湘西籍知名人士联络沟通,并提供相关服务;3、加强与上海市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完成计5分。
4
公务服务
(5分)
1、为州委、州政府到沪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提供综合协调服务。2、为来沪办理公务的州内人员提供接待服务,积极配合搞好公务活动。
完成计5分。
5
信息报送
(5分)
1、每月完成信息报送5条。
完成计1分,每少一条扣0.02分。
2、每个月20号之前报送一期《华东信息》,全年不少于10期。
完成计2分,没少一期扣0.2分。
3、报送信息全年被采用10条。
完成计2分,每少一条扣0.2分。
附件3
州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及分值
具体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1
招商引资
(60分)
1、协助州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赴长株潭地区参加或举办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并完成客商邀请联络、会务服务等工作。
完成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1分。
2、建立长株潭地区重要客商100名以上的资源库
完成计5分,每少1人扣0.05分。
3、新引进落地单个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5个。
完成计50分,每少1 个扣10分。
2
信访维稳
(20分)
1、赴省非访人数不超过去年,组织协调及时劝返,不出现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规模集访、造成信访人滋事事故和造成恶性事件。
完成计15分。
2、维护省会信访正常秩序,及时安排信访值班,部署接访任务,督查落实值班签到,统计整理信访数据,每季度公布一次信访数据,。
完成计5分。
3
劳务协作
(5分)
1、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00人以上。
完成计1分,
2、收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按季上报优质岗位信息30条;
完成计1分,每少一条扣0.01分。
3、筛选当地国有、民营大中型等用工数量大、工资待遇相对较高、食宿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作为湘西州就业基地,建立1家以上湘西州就业基地,定向吸纳湘西州贫困劳动力就业。
完成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不计分。
4、协调发达地区的企业来湘西州开设1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
完成计1分。
5、积极开展劳动维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不因劳动维权不力出现影响重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完成计1分,每发生一起,一次扣0.5分。
4
对外联络
(5分)
1、主动为州委、州政府领导和州直相关单位到省汇报工作做好联络服务协调。2、加强与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联络,积极参加省机关事务局、省信访局及长沙市外管办等部门组织的活动,为州争取有关资金项目提供服务。
完成计5分。
5
公务服务
(5分)
积极为州委、州政府在长开展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提供综合协调服务,按规定做好州内来长公务人员接待服务。
完成计5分。
6
信息报送
(5分)
1、每月完成信息报送5条。
完成计1分,每少一条扣0.02分。
2、每个月20号之前报送一期《驻长信息》,全年不少于10期。
完成计2分,每少一期扣0.2分。
3、报送信息全年被采用10条。
完成计2分,每少一条扣0.2分。
附件4
州政府驻深圳办事处2019年目标管理指标内容
序号
指标名称及分值
具体考核内容
计分办法
1
招商引资
(80分)
1、协助州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赴粤港澳地区参加或举办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并完成客商邀请联络、会务服务等工作。
完成计5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0.1分。
2、建立粤港澳地区重要客商100名以上的资源库。
完成计5分,每少1 名扣0.05分。
3、提供意向来州投资重大招商引资信息10条以上,组织客商来州考察4次以上。
完成计20分,每少1 条信息扣1分,每少1 次考察活动扣2.5分。
4、新引进落地单个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5个。
完成计50分,每少1 个扣10分。
2
劳务协作
(5分)
1、完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100人以上。
完成计1分,每少一人扣0.01分。
2、收集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按季上报优质岗位信息30条;
完成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每次扣0.01分。
3、筛选当地国有、民营大中型等用工数量大、工资待遇相对较高、食宿条件相对较好的企业作为湘西州就业基地,建立1家以上湘西州就业基地,定向吸纳湘西州贫困劳动力就业。
完成计1分。
4、协调发达地区的企业来湘西州开设1家以上就业扶贫车间。
完成计1分。
5、积极开展劳动维权,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不因劳动维权不力出现影响重大的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完成计1分,每发生一起,一次扣0.5分。
3
对外联络
(5分)
1、定期走访珠三角区域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为州内提供有价值的政务、经济、招商等信息。2、加强与在深湘西籍知名人士联络沟通,主动为湘西籍企业家知名人士提供相关服务。
完成计5分。
4
公务服务
(5分)
1、主动为州委、州政府和州直单位在深开展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提供综合服务2、为湘西州来深圳、香港学习、招商考察的公务人员提供接待服务。
完成计5分。
5
信息报送
(5分)
1、每月完成信息报送5条。
完成计1分,每少一条扣0.02分。
2、每个月20号之前报送一期《华南信息》,全年不少于10期。
完成计2分,没少一期扣0.2分。
3、报送信息全年被采用10条。
完成计2分,每少一条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