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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推进湘商回归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00027
  • 文号:州政办发〔2022〕13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7-03-25
  • 签署日期:2022-03-25
  • 登记日期:2022-03-25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22-03-25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

《湘西自治州推进湘商回归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湘西自治州推进湘商回归工作方案

为推动我州“湘商回归”工作,促进区域合作和招商引资,加快打造“三区两地”和建设“五个湘西”,根据省人民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团结湘商、宣传湘商、服务湘商、发展湘商为目标,采取乡情感动、服务促动、政策撬动、项目推动、利益驱动、典型带动等措施,加快湘商回归,促进我州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完成湘商资源库建设,新组建1家异地湘西商会,组织200名以上湘西籍及其他湘籍企业家回乡投资考察,举办2场招商经贸活动,新注册湘商回湘企业20家以上、到位资金40亿元以上,湘商实际到位内资占当年全州实际到位内资20%以上。到2025年,累计新组建异地湘西商会4家,累计组织湘西籍及其他湘籍企业家回乡投资考察1000人以上,累计举办招商经贸专场活动10场以上,累计引进湘商回湘新注册企业100家以上、累计到位资金200亿元以上,湘商实际到位内资占当年全州实际到位内资30%以上,力争承办一届省级全球湘商大会。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交流对接平台。一是搭建湘商活动平台,利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企业年会等回乡人员较多、时间相对宽松的时机,举办老乡恳谈会,展示家乡变化,宣传优惠政策及措施,促使其回乡投资。积极组织湘商参加港洽周、沪洽周等省级重大经贸活动,主动为其对接洽谈合作项目,同时大力宣传我州投资环境和各项激励政策,吸引湘商投资或者推介我州招商项目,实现合作双赢。二是搭建委托招商平台,委托湘西籍及其他湘籍外出知名成功人士和商协会牵线介绍外地客商到湘西投资。三是开展湘商湘西行活动,组织湘西籍及其他湘籍企业家回乡投资考察,提高投资考察的精准性实效性。(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州侨联、州贸促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排第一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办好省州湘商大会。积极收集全球湘商资源,捕捉投资贸易商机,对接洽谈合作项目,宣传推介我州政策环境,力争承办一届湖南省全球湘商大会,扩大我州影响力,吸引一批湘商投资。每年分别在州外和州内举办一场湘商大会,展示我州形象,宣传推介一批项目,促成一批湘商投资重大项目现场签约。(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三)建立健全湘商数据库。力争2022年建成湘商数据库,具体包括:湘西籍在外投资创业的企业家数据库;湘西籍台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数据库;异地湘西商会组织数据库;曾在我州挂职的领导干部数据库,并与省级湘商数据库进行连通,扩大湘商范围,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异地湘西商会联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异地湘西商会工作。(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州侨联、州贸促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四)构建考核指标体系。将湘商回归工作纳入全州发展开放型经济考核范畴,具体考核湘商基本信息台账建立情况、老乡座谈会举办次数、湘商回湘新建企业个数、湘商到位内资占比、签约项目“三率”(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开工率)等指标。(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州侨联、州贸促会、州统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五)完善政策激励机制。选聘湘籍企业家或湘西籍在外知名人士作为州人民政府“招商顾问”,协助制定招商政策,筛选和推介招商项目。鼓励、支持湘商人才利用其人脉资源、合作伙伴、关联企业,提供招商信息,撮合招商项目,项目落地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第一引资人奖励。鼓励支持在外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创业科技人员、成功人士以及企业、民间团体等返州创新创业,设立返州创新创业者协会、创新创业基地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基地。设立“湘商回归贡献奖”,奖励来州直接投资或介绍投资信息、撮合招商项目、宣传推介湘西投资环境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湘商。(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工商联、州侨联、州贸促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湘西自治州湘商回归工作领导小组,同湘西自治州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协管副秘书长、州商务局局长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州商务局牵头做好湘商回归组织、协调、联络、实施等工作。州工商联、州侨联、州贸促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湘商回归工作。

(二)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工作常态化调度机制,将湘商回归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同考核。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湘商回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领导和联络员,及时掌握情况,动态更新信息,帮助湘商解决实际难题,确保湘商回归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对湘商回归工作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考评,对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年度考核结果与州政府目标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全州湘商回湘投资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

全州湘商回湘投资工作目标任务

县市(区)

湘商回湘投资

新注册企业(家)

湘商回湘投资

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亿元)

2022年

(任务数)

2023年

(任务数)

2024年

(任务数)

2025年

(任务数)

2022年

(任务数)

2023年

(任务数)

2024年

(任务数)

2025年

(任务数)

吉首市

3

4

5

6

8  

9  

11  

20  

泸溪县

2

2

3

4

4  

5  

5  

10  

凤凰县

2

2

3

4

6  

7  

8  

15  

古丈县

2

2

3

4

2  

2  

2  

4  

花垣县

2

2

3

4

4  

5  

6  

10  

保靖县

2

2

3

4

4  

4  

5  

9  

永顺县

3

4

5

6

4  

5  

6  

11  

龙山县

3

4

5

6

4  

5  

6  

11  

湘 西

高新区

3

4

5

6

6  

7  

9  

16  

合计

22

26

35

44

41  

49  

59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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