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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000014349/2019-00342
  • 文号:州政办发〔2019〕9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办发〔2019〕9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4-04-18
  • 签署日期:2019-04-10
  • 登记日期:2019-04-10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9-04-18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确保全州政府系统平稳高效有序运转,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值班工作体系。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把值班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落实相应的值班机构和值班人员。州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协助报告和处理重要紧急情况,确保上下联络通畅。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要相应设立总值班室,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州直各部门也应加强值班工作,安排专兼职值班人员,按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

  二、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规定。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值班工作流程,实行节假日值班带班分类(试行)制度(见附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确保值班值守工作严谨有序。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三、切实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值班信息报送的实效性和主动性,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是报送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县市人民政府和湘西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上级报送的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州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要对发生在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紧急情况报送工作负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准确、客观向州政府报送信息。接到州政府总值班室核实、约稿等要求后,各级各部门要立即反应、迅速调度、及时反馈。值班信息报送要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数据客观真实、表述层次清晰、文字简洁精炼。

  四、努力提升值班保障水平。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责调整及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持值班队伍相对稳定。要改善值班工作条件,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值班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值班队伍建设,按照值班专业化要求,提高值班人员综合业务能力。要关心爱护一线值班人员,加强生活保障,解决实际困难,规范和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等工作。

  五、着力强化值班督促检查。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将值班工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专项内容,对值班工作问题突出或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问责。州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调度,强化督促检查,采取视频点名、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对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指导,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43-8251577,传真:0743-8223559,电子邮箱:xxyjgl@163.com)。 

  附件:县市、湘西经开区以及州直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分类(试行)制度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附件:

  县市、湘西经开区及州直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分类(试行)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根据各级各部门的不同职责特点及工作任务,从实际出发,现对各县市区各部门节假日值班带班方式作出以下分类要求:

  一、三级值班带班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教育和体育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文化旅游广电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信访局、州气象局、州消防支队、州水文局、州地震局。

  以上单位带班的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科级带班同志和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二、二级值班带班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科技局、州民宗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审计局、州行政审批局、州林业局、州政府金融办、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湘西银保监分局。

  以上单位带班的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

  三、值班员在岗值班

  未列入三级、二级值班带班要求的单位,节假日期间带班负责同志要保持联络畅通,值班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保证正常运转。各级各类学校、州管重点骨干企业值班工作分别由州教育和体育局、州财政局(国资委)参照以上要求制定方案进行规范。

  节假日值班带班分类要求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各县市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情况请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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