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州政府文件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州直部门责任清单相关事项的通知

  • 索 引 号:006686322/2018-01241
  • 文号:州政发〔2018〕16号
  • 统一登记号:州政发〔2018〕16号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5-01-05
  • 签署日期:2018-08-02
  • 登记日期:2018-08-02
  • 所属机构:湘西州政府
  • 发文日期:2018-08-20
  • 公开责任部门:湘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经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公布州直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主要职责514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308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4项(详见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州直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州直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因新法规的颁布,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部门职能发生变化,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等因素使得部门责任发生变化的,州直部门对应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州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州级履行职责的部门提出,经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办审核后报州政府审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