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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3-12-28 11:00 作者: 来源: 【字体:

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州发电(2022)1号),湘西自治州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现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全省14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不完善,应开展跟踪评价的52家产业园区中,有8家未完成跟踪评价,占比15.4%。

整改目标: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园区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一)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开展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核查,协助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泸溪高新区、吉首经济开发区、保靖产业开发区、湘西高新区4家省级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落实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出具了核查报告。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州产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督促规划实施已满五年的保靖、花垣、凤凰、吉首的4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跟踪评价工作,并将跟踪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完成质量作为"五好"园区、园区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的重要依据。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完成凤凰、花垣、吉首、保靖产业园区跟踪环评及调扩区环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二)加快园区基础建设。湘西州9家园区先后与第三方治理单位签订《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协议》,并根据园区实际开展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相关工作。目前,完成了《园区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备案、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园区环境信息监管平台建设;9家省级产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6座,依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4家,已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共建成污水收集管网约200千米,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在10万吨/天以上,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有序推进整改销号。州委、州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压紧压实县市整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健全完善齐抓共管协调机制。积极调度县市整改工作情况,督促县市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各县市均已完成整改并销号。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监督电话:0743-8224055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相关文件:
湘西州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验收销号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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