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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问题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4-01-29 19:16 作者: 来源: 【字体:

根据《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湘发电〔2021〕63号)要求,整改清单第30项“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等问题,明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州党委政府承担整改主体责任。目前我州已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验收销号意见见附件),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部分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全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全面督导,加快问题整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既立足州情实事求是,又兼顾长远标本兼治,主要领导多次批示,靠前指挥,建立健全“州领导联县包片”的督办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问题整改的高压态势,将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五个文明绩效、重点项目建设等考核内容。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州突改办按期开展工作核查州住建局加强统筹调度,强化项目监管。全州9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加快整改,规范运营,有效防治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二)以评促管,建立长效机制。在省住建厅主导下,严格按照《湖南省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与运行评价标准》等技术规范对全州9座填埋场定期开展等级评价,并实行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促整改。目前填埋场运行正常,符合要求。

(三)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技能。全州9座垃圾填埋场全部联网至省生态环境厅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环保在线监控平台信息共享,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组织开展了全州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异味控制、运营管理等实操能力,确保规范运营。

(四)强化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一是针对“全省95座垃圾填埋场中,31座超设计能力填埋,占比达32.6%”问题的整改情况。问题主要涉及我州泸溪县、花垣县垃圾填埋场。经整改,泸溪县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80亩,设计总库容90万m³,设计服务期限25 年,目前已使用19年,剩余库容14万m³。花垣县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56.62亩,设计总库容98万m³,设计服务期限20年,目前已使用12年,剩余库容约8万m³。两县垃圾填埋场均无超设计填埋问题。同时,自2022年起,两县县域生活垃圾已集中转运至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集中焚烧处理。二是针对“垃圾渗滤液渗漏、直排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经整改,我州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设计日处理能力总计为1220吨,日产生量约750吨,均能满足渗滤液处理要求。其中,吉首市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40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为230吨;泸溪县填埋场处理能力7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40吨;凤凰县填埋场处理能力10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50吨;古丈县填埋场处理能力100/,日均渗滤液产生量95吨;花垣县填埋场日处理能力100/,日均渗滤液产生量50吨;保靖县填埋场处理能力10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65吨;永顺县填埋场处理能力10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90吨;龙山县城填埋场处理能力15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100吨。龙山县里耶镇填埋场处理能力100吨/日,日均渗滤液产生量30吨。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联系地址:湘西高新区开发路3号

监督电话:0743-8222678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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