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州政函〔2025〕42号
州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批准〈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州农〔2025〕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规划》),请你局牵头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农业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州下一阶段农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全域范围
三、《农业专项规划》是全州农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你局在农业发展监督管理中,要科学合理实施农业发展重大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序有效落实。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农业专项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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