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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2025-05-25 11:11 来源:湘西州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州政函〔202542

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批准〈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州2025〕48)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编制的《湘西自治州农业发展国土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农业专项规划》),请你局牵头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二、《农业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州下一阶段农业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全域范围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古丈县、花垣县、保靖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总用地面积15470.54平方公里,与湘西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三、《农业专项规划》是全州农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谋划和总体设计,你局在农业发展监督管理中,要科学合理实施农业发展重大工程,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序有效落实。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农业专项规划》内容,确需调整的,须按程序报批。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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