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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四上”企业 推动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2018-04-10 15:56 作者:王凭跃 来源:综合科 【字体:

    统计上的“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统称。“四上”企业是市场主体、实体主体、经济主体,是第二、三产业增长的主力军,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GDP核算中重要基础数据来源,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体量、规模和发展速度。关注“四上”企业,培育“四上”企业,壮大“四上”企业,对推动实体经济和加快整体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我州“四上”企业发展现状

  截止2017年末,我州共有“四上”企业644家,比2016年末减少7家,下降1.1%。主要特点:

   (一)从行业分布看,工业企业仍是主导

    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0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43.5%。全州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179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27.8%。其中建筑业企业56家,房地产企业123家。全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以下简称批零住餐)企业107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16.6%。全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78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12.1%。(详见表1)。

12017年全州四上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企业数(个)

  占比(%)

“四上”企业总数

644

100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80

43.5

          2、资质等级建筑业和 房地产企业

179

27.8

          其中:房地产企业

123

19.1

                 建筑业企业

56

8.7

          3、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

107

16.6

            4、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78

12.1

(二)从产业分布看,二、三产业约各占一半

全州第二产业“四上”企业共有336家,占“四上”总数企业的52.2%。280家规模工业企业中,采矿企业16家,占规模工业企业的5.7%;电解锰和电解锌企业55家,占规模工业企业的19.6%;其他制造业企业183家,占规模工业企业的65.4%;电力及水生产和供应企业26家,占9.3%。建筑业企业56家,占第二产业“四上”企业数的16.7%。

全州第三产业“四上”企业共有308家,占“四上”企业总数的47.8%。7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中,道路运输业企业10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12.8%;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企业12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15.4%;商务服务业企业25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32.1%;居民服务业企业7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9%;仓储业企业3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3.8%;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3家,占服务业企业数的3.8%。107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中,批发业企业19家,占批零住餐企业数的17.8%;零售业企业57家,占批零住餐企业数的53.3%;住宿业企业26家,占批零住餐企业数的24.3%;餐饮业企业5家,占批零住餐企业数的4.6%。资质等级房地产企业123家,占第三产业企业数的39.9%。

(三)从县市分布看,吉首市占三分一强

吉首市“四上”企业234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36.3%。龙山县“四上”企业80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12.4%。永顺县“四上”企业73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11.3%。凤凰县“四上”企业64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9.9%。泸溪县“四上”企业60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9.3%。花垣县“四上”企业51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7.9%。保靖县“四上”企业49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7.6%。古丈县“四上”企业33家,占全州“四上”企业的5.1%。(详见表2)。

表2: 2017年县市区“四上”企业情况

                                                                 单位:个

县市区

合计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比重%

全州

644

280

56

76

31

123

78

100

吉首市

234

78

23

32

5

61

35

36.3

 其中:湘西经开区

58

32

4

8

 

14

 

9.0

泸溪县

60

38

6

2

5

6

3

9.3

凤凰县

64

26

4

5

7

10

12

9.9

花垣县

51

27

1

8

2

9

4

7.9

保靖县

49

27

5

3

2

7

5

7.6

古丈县

33

24

1

3

2

2

1

5.1

永顺县

73

31

8

8

4

11

11

11.3

龙山县

80

29

8

15

4

17

7

12.4

 (四)从企业数增长看,房地产和服务业增长较快

    从“四上”企业数看,2017年全州“四上”企业比2016年减少了7家,下降1.1%。其中房地产企业增加14家,增长12.8%;规模服务业企业增加5家,增长6.8%;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增加3家,增长5.7%。而规模工业企业减少25家,下降8.2%;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减少4家,下降3.6%。(详见表3)。

3:2017年全州四上企业增长情况

   

               单位:个

 

2017

2016

增减企业数(个)

增速%

合计

644

651

-7

-1.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80

305

-25

-8.2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78

73

5

6.8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107

111

-4

-3.6

  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

56

53

3

5.7

  资质以内房地产生产经营企业

123

109

14

12.8

从新增企业数看。2017年全州新增“四上”企业77家,比上年增加10家。其中新增规模工业企业24家,增量比上年少6家;新增房地产企业20家,比上年增加3家;新增建筑业企业3家,比上年增加2家;新增批零住餐企业15家,比上年增加4家;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15家,比上年增加7家。从区域看,吉首市、永顺县和湘西经开区新增企业数列全州前三位,分别新增13家、11家和11家。(详见表4)。

   表4:2017年全州新增“四上”企业情况

                                                                                         单位:个  

县市区

  合计

  工业

房地产

 建筑业

服务业

  批零住餐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全 州

77

67

24

30

20

17

3

1

15

8

15

11

吉首市

13

17

 

5

3

7

1

 

6

1

3

6

泸溪县

5

4

3

2

 

1

1

 

 

 

1

1

凤凰县

7

7

1

2

2

1

 

1

1

2

3

1

花垣县

8

5

4

3

2

2

 

 

 

 

2

 

保靖县

10

7

3

4

2

 

 

 

3

2

2

1

古丈县

3

3

1

3

1

 

 

 

1

 

 

 

永顺县

11

12

5

5

2

3

 

 

4

2

 

2

龙山县

9

2

2

1

4

 

1

 

 

1

2

 

湘西经开区

11

10

5

5

4

3

 

 

 

 

2

2

   二、我州“四上”企业发展差距

虽然我州市场主体在逐年增加,但与全省及周边地区相比,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

(一)企业总量偏少。从全省看,我州“四上”企业数居全省第13位,仅略多于张家界市。我州“四上”企业数仅占全省的1.8%。(详见表5)。

         表5:2017年全省分市州 “四上”企业情况

单位:个

 

“四上”企业数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全 省

35927

15276

2737

7155

1733

3897

5129

长沙市

7838

2871

650

1749

366

808

1394

株洲市

3383

1647

266

555

173

354

388

湘潭市

1846

948

176

325

65

146

186

衡阳市

3008

1072

237

625

141

386

547

邵阳市

2899

1255

172

779

200

231

262

岳阳市

2919

1320

278

468

95

383

375

常德市

2785

1093

167

569

130

250

576

张家界市

507

207

50

68

46

66

70

益阳市

2004

1090

113

350

80

220

151

郴州市

2916

1105

161

611

190

342

507

永州市

1952

960

113

375

108

199

197

怀化市

1388

638

114

185

48

249

154

娄底市

1838

790

184

420

60

140

244

湘西州

644

280

56

76

31

123

78

(二)新增企业不足。近几年我州“四上”企业数虽逐年增加,但增长缓慢。2015年我州新增“四上”企业45家,2016年新增67家,2017年新增77家,但新增量在全省最少。2017年邵阳市、娄底市、怀化市、张家界市分别新增“四上”企业630家、289家、271家、95家,我州比张家界还少增18家。(详见表6)。

表6:2017年大湘西地区新增“四上”企业情况

单位:个

 

新增“四上”企业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邵阳市

630

196

26

174

53

32

149

张家界市

95

35

10

12

6

18

14

怀化市

271

85

4

93

16

28

45

娄底市

289

122

8

68

6

15

70

湘西州

77

24

3

10

5

20

15

    虽然我州每年新增“四上”企业在增加,但每年退出“四上”企业也在增加,甚至出现退出企业多于新进企业,净增数在减少。2017年我州新进“四上”企业77家,但退出“四上”企业的有70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进24家,但退出的有38家。花垣、泸溪出现进少退多的现象,花垣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由2013年的74家减少到2017年的27家,泸溪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由2013年的42多家减少到2017年的38家。

表7:2017年全州“四上”企业新增退出情况

单位:个

 

合计

工业

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服务业

新增

77

24

3

10

5

20

15

退出

70

38

3

9

1

13

6

    (三)企业规模偏小。全州280家规模工业企业中,年主营业务收入上10亿元的只有1家,上5亿元的有9家,上亿元的有45家,近六成的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全州规模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只有8700万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33.5%。全州78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为3900万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1.2%。全州123家资质等级房地产企业,年平均房地产开发投资额3500万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40.7%。

    (四)企业培育不够。工业方面,近年来主要是抓整合、调结构、促转型,整合提升传统产业,传统企业淘汰退出的较多,而培育和引进新兴企业不足,从数量上看,退出企业多于新进企业,缺乏企业增量,影响工业增速。建筑业和房地产方面,本地注册、达到资质等级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较少,有近八成以上的资质等级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来自州外、注册州外,大部分业务由州外企业承建,按注册地统计原则,无法统计到我州。服务业方面,达到规模的批零住餐法人企业不多,本地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不足,其他服务业规模不大,各行业发展关联度不高,规模化效益不明显。政策引导方面,缺乏激励机制和强有力的措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重视支持不够、办法不多。

 (五)入规意愿不高。部分达到入规标准的法人企业和个体户,怕入规后税赋增加、工作任务增加,不愿申报入规或不主动申报入规,“小升规”、“个转企”动力不足,甚至还有部分原入规企业为规避税收转为个体户。部分县市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四上”企业影响区域经济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挖掘和培育“准四上”企业不够,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缺少调查,宣传力度不够,鼓励企业申报的积极性不高,职能作用未能完全发挥。

  三、对策建议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四上”企业是市场主体中的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经济实力的重要标志。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真正认识到只有“四上”企业数量增多了、规模做大了,经济持续发展才有支撑点,经济总量才会增大、增速才会提高,把“四上”企业的培育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抓手,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主要动力,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四上”企业扩总量、提规模、调结构、提效益。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议州政府成立“四上”企业培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出台全州“四上”企业培育发展意见,明确“四上”企业培育发展目标任务,将“四上”企业培育列入对各县市区、州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四上”企业培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大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继续坚持“三联”制度,进一步落实跟踪帮扶责任,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促进“四上”企业发展。要按照主管部门职能定位,明确任务和压实责任。发改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纳入工作;经信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纳入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培育纳入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资质内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的培育纳入工作;交通部门牵头负责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的培育纳入工作。同时,统计部门做好对申报纳入企业上报资料的审核把关及业务指导工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做好企业申报纳入相关资料的提供认证等配合工作。

 (三)政策扶持,重点培育。要制定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激励措施,特别是在奖励扶持、融资支持、要素保障、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重点培育企业倾斜支持。要加强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把抓园区建设、项目工作和招商引资的成效体现在“四上”企业入规数量上,着力解决好“新增”的问题。要扶持现有规模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培育发展规模以下中小企业达标入规,着力解决好“净增”的问题。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外地注册企业在我州内注册法人企业,着力解决好“外转内”的问题。要强化引导措施,重点抓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着力解决好“个转企”的问题。

(四)加强申报,及时入规。做好“四上”企业入规申报的宣传工作,增强企业申报意愿,提高企业申报积极性。出台奖励政策,对年度内被批准入规的企业,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四上”企业入规的积极性。统计部门要加强“四上”企业入规申报的业务指导,提高申报通过率,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

注解:

(一)“四上”企业入规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等行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四上”企业的申报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定,“四上”企业纳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统计,即由企业每月在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直报统计报表,各级统计机构不得修改企业上报的数据。纳入“四上”企业统计除了营业收入达到标准外,还需企业提供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连续3个月的统计报表、单位基本情况表,工业企业还要报送最近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复印件。申报资料收集齐全后,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同意,报批国家统计局,方可纳入“四上”企业范围,才能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相关报表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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